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 修订前条文 | 拟修订后条文 |
1 | 第四章 | 第四章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
2 | 第五章 | 第五章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 |
3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4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5 | 第八章 | 第八章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选举产生。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