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 修订前条文 | 拟修订后条文 |
1 | 第二章 | 第二章 |
第四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 |
2 | 第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3 | 第四章 | 第四章 |
第十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