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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南针”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指南针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3号)核准,指南针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62.5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5,624.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37.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9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5,562.50
减:支付发行相关费用5,624.62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余额29,937.88
加: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57.7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净额29,995.63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开设共计二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二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账号账户余额(万元)募集资金用途
招商银行北京望京支行11090204971050113,507.48移动端金融产品建设项目
华南研发中心及客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大数据营销及研究中心项目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63146804116,519.53PC金融终端系列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合计30,027.01-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指南针募集资金账户净额为29,995.63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置换的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上市费用31.38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937.8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PC金融终端系列产品升级优化项目13,493.65未调整---2022.11.18不适用不适用
2、移动端金融产品建设项目3,772.21未调整---2022.11.18不适用不适用
3、华南研发中心及客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8,126.71未调整---2022.11.18不适用不适用
4、大数据营销及研究中心项目4,545.31未调整---2022.11.18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937.88--------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027.01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919号)。报告认为,指南针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指南针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指南针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指南针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凯:

刘爱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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