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