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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

002004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4

公司声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本次分拆方案简介 ...... 6

二、本次分拆上市方案介绍 ...... 6

三、本次分拆对公司的影响 ...... 7

四、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8

五、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8

重大风险提示 ...... 9

一、审批风险 ...... 9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 9

三、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 9

四、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 9

五、不可抗力风险 ...... 10

第一节本次分拆概况 ...... 11

一、本次分拆的背景与目的 ...... 11

二、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2

三、本次分拆上市的发行方案概况 ...... 18

四、本次分拆上市需要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 19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0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0

二、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20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6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7

五、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 28

六、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8

七、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者仲

裁情况 ...... 28

八、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 ...... 28

第三节拟分拆主体基本情况 ...... 29

一、基本情况 ...... 29

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 29

三、股权结构 ...... 30

四、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 ...... 30

五、主要财务指标 ...... 31

第四节其他重要事项 ...... 32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32

二、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33

释义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本预案《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华邦健康、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拟分拆主体、凯盛新材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松山
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元、万元、亿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声明: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分拆方案简介

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凯盛新材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华邦健康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凯盛新材的控制权。通过本次分拆,凯盛新材作为公司下属精细化工新材料业务平台将实现独立上市,并通过创业板融资增强资金实力,提升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分拆上市方案介绍

发行上市方案初步拟定为: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

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条件的在深交所开立A股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对象。

(五)发行数量:凯盛新材将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规模。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

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八)发行上市时间:凯盛新材将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和/或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凯盛新材于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和/或注册后予以确定。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凯盛新材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三、本次分拆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分拆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公司成立于1992年3月,于2004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十年来,公司通过产业收购及内生发展,业务逐步涉及至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多个领域。公司成为一家集医药、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业务为一体的跨区域集团公司,并以医药、医疗等与人类健康相关产业为公司发展重点方向。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良好,公司所属子公司凯盛新材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本次公司分拆凯盛新材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分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凯盛新材,凯盛新材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尽管本次分拆将导致公司持有凯盛新材的权益被摊薄,但是通过本次分拆,凯盛新材的发展与创新将进一步提速,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水平。

(三)本次分拆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

本次分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四、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分拆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凯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凯盛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五、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预案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分拆的有关风险因素作出了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所披露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至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浏览本预案全文。

重大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分拆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及凯盛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注册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注册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凯盛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氯化亚砜、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聚醚酮酮等。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扩大及产业政策的支持,现有市场参与者扩大产能及新投资者的进入,将可能使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凯盛新材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水平、生产管控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占进而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行业整体毛利率及盈利水平出现下降的风险。

三、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凯盛新材

51.91%的股份,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之后,本公司对凯盛新材仍拥有控制权。如果公司未来通过控股股东地位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凯盛新材战略、重大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当控制,将可能会给凯盛新材及其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四、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也受

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未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而背离其投资价值,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造成投资者的损失。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五、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公司及本次分拆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节本次分拆概况

一、本次分拆的背景与目的

(一)优化业务架构,聚焦主业发展公司业务涉及医药、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多个领域,其中凯盛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公司精细化工新材料业务板块经营主体。本次分拆后,凯盛新材可以针对其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更适应自身的管理方法和组织架构,华邦健康和凯盛新材聚焦各自主营业务领域,主业结构将更加清晰,有利于公司更好的理顺业务架构,降低多元化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推动上市公司体系不同业务均衡发展。

(二)提升子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

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提升凯盛新材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及影响力;有利于优化凯盛新材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吸引和留住领域内的优秀人才;有利于其核心技术的进一步投入与开发,保持业务的创新活力,增强核心技术实力,从而加强凯盛新材的市场竞争力。

凯盛新材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将有助于强化公司精细化工新材料业务板块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以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长远发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子公司上市平台优势

本次分拆上市将为凯盛新材进一步提供独立的资金募集平台,凯盛新材可更好地从资本市场获得股权或债务融资以应对现有业务及未来扩张的资金需求,加速发展并提升经营及财务表现,从而为华邦健康和凯盛新材股东提供更高的投资回报。

凯盛新材分拆上市有助于其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公司所持有的凯盛新材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也将显著改善。

(四)完善激励机制,提升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目前凯盛新材管理层、核心骨干人员通过直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其部分股份。凯盛新材独立进入资本市场后,其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可获得的激励和报酬将取决于凯盛新材在资本市场的业绩表现,因此,分拆上市有利于完善公司激励机制,督促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

(五)获得合理估值,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凯盛新材经营与财务透明度及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对公司精细化工新材料板块业务进行合理估值,使公司优质资产价值得以在资本市场充分体现,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市值,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本次分拆符合《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可行性,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

公司股票于2004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的要求。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出具的川华信审(2018)018号、川华信审(2019)014号、川华信审(2020)第0019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列示)分别约为3.95亿元、4.86亿元、5.03亿元,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根据凯盛新材近三年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凯盛新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列示)分别约为

0.78亿元、0.62亿元、1.30亿元。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凯盛新材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根据公司及凯盛新材已披露的年度报告,2019年华邦健康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20亿元;凯盛新材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37亿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凯盛新材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根据公司及凯盛新材已披露的年度报告,2019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93.41亿元;凯盛新材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7.30亿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凯盛新材的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川华信审(2020)第0019号《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公司不存在使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凯盛新材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使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凯盛新材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凯盛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中彭云辉持有凯盛新材0.04%的股份,未超过凯盛新材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凯盛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王加荣、杨善国、王荣海、孙庆民及其关联方直接及通过合伙企业间接合计持有凯盛新材17.68%的股份,未超过凯盛新材当期总股本的30%,符合《若干规定》的要求。

(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1、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公司起步于医药产业,近十年来,通过产业收购及内生发展,主营业务已涵盖医药、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多个领域。凯盛新材系公司精细化工新材料板块的经营主体,与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及下属其他企业将继续专注发展除凯盛新材业务板块之外的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在医药、农药、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领域的业务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1)同业竞争

凯盛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氯化亚砜、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聚醚酮酮等。作为公司精细化工新材料板块的经营主体,凯盛新材与公司及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在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等方面均不相同,公司与凯盛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本次分拆上市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凯盛新材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与凯盛新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与凯盛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作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的任何时间内,本公司或本公司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凯盛新材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凯盛新材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本公司作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期间,若凯盛新材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凯盛新材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转

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凯盛新材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凯盛新材。

3、本公司作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期间,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凯盛新材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凯盛新材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凯盛新材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凯盛新材。

4、本公司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凯盛新材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凯盛新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公司予以全额赔偿。”

综上,本次分拆后,公司与凯盛新材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凯盛新材分拆上市符合深交所创业板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

(2)关联交易

本次分拆凯盛新材上市后,公司仍将保持对凯盛新材的控制权,凯盛新材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因本次分拆凯盛新材上市而发生变化。

最近三年,公司与凯盛新材存在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下属农药企业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向其采购氯化亚砜及氯醚等产品用于农药业务生产。颖泰生物向凯盛新材采购产品系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凯盛新材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为减少和规范凯盛新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公司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凯盛新材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凯盛新材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凯盛新材或其他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公司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综上,本次分拆后,公司与凯盛新材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凯盛新材分拆上市符合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要求。

3、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公司和凯盛新材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凯盛新材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公司和凯盛新材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凯盛新材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凯盛新材的资产或干预凯盛新材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和凯盛新材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4、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凯盛新材自主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5、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公司、凯盛新材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所属的凯盛新材本次拆分符合《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本次分拆上市的发行方案概况发行方案初步拟定为: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条件的在深交所开立A股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对象。

(五)发行数量:凯盛新材将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规模。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八)发行上市时间:凯盛新材将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和/或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凯盛新材于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和/或注册后予以确定。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凯盛新材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四、本次分拆上市需要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一)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实施已获得的授权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凯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凯盛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PONTLIFESCIENCESCO.,LTD.
上市公司简称华邦健康
证券代码002004
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成立日期1992年03月11日
上市日期2004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197,991.9191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67886900
联系传真023-67886985
互联网地址www.huapont.com.cn
电子邮箱huapont@163.com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84326D

二、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2年3月,于2004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十年来,公司通过产业收购及内生发展,业务逐步涉及至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多个领域。公司成为一家集医药、农药、精细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医疗服务、旅游投资运营等业务为一体的跨区域集团公司,并以医药、医疗等与人类健康相关产业为公司发展重点方向。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除凯盛新材外,公司医药业务主要由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开展;公司农药业务主要由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开展;医疗服务业务主要由华邦汇医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开展;旅游投资运营业务主要由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开展。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医药业务

(1)研发优势

公司医药研发团队人数超过260人,人才结构合理,储备丰富。作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高效药物工程技术中心和皮肤药物重庆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皮肤药物研发平台,正在搭建国内第一个皮肤药代学研究平台。公司具备顺利完成一类新药的选题立项、研究开发、注册申报等所有关键环节的研发能力,已成功开发了萘替芬酮康唑乳膏、他扎罗汀倍他米松乳膏两个一类新药,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立项4项,多个产品列入国家、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目前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30余项(含3项国际专利),已录入国家上市药品目录集产品5个,数十个原料制剂项目按计划在研。

(2)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皮肤及抗结核药物领先企业,在皮肤治疗领域产品基本覆盖所有类型的皮肤病症,抗结核产品适用于多类耐药症状。凭借多年来在医生及患者端的良好口碑,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已经建立了相对竞争壁垒,随着处方外流、电子处方的趋势发展,公司将获取更多的品牌溢价与市场份额。

(3)市场优势

目前公司医药营销团队逾千人,完成了对全国各省市医院、药房及数万家基层医疗机构的销售网络覆盖。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有限公司作为辽宁医药学术推广领域的领先企业,建有一批专业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强的学术推广团队,结合全国销售网络,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市场资源,使公司新产品精准、快速地占领终端市场。

(4)一体化经营优势

当前,国内制药企业已进入到全链条成本精细化管理的时代。作为产销研一体化的企业,公司拥有健全的研发中心和覆盖全国的药事服务团队,核心产品原料药均实现了自产供应,在产品市场竞争过程中拥有更多的调整空间,这将在产业变革期呈现出集合优势。

2、农药业务

(1)产品组合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的产品研发、生产及供应链建设、市场和客户建设,除制剂外已形成近百种原药产品供应能力,包括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三大类产品。公司提出发展具备核心竞争力产品组合的战略,筛选客户需求大、毛利率高的产品通过研发不断提升质量、三废利用率;通过工艺改进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并购重组,逐渐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竭力为客户提供持续稳定、品种丰富、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产品,持续提高合作的黏性。

(2)研发优势

公司建立了成熟的自主创新体系,涵盖生物技术研发、植物保护研发及技术分析三大板块。拥有国内一流的研发设施和逾400人的研发队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授权国家专利170余项,公司主持和参与制定并已公布实施行业标准22项,参与制定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国际标准5项,并均已公布实施。获得国家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称号和中国农药企业百强等称号。

(3)生产规模和布局优势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完成了在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和江西五省的主要七大农化原料药生产基地的布局,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国家级或省级化工园区,在国内各地要求化工园区“退城入园”、部分地区化工园区数量削减的趋势下,稳定的生产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在夯实生产能力的同时,分散了单一基地的生产集中风险,在环保高压政策常态化的大环境下,具备可持续生产能力。

(4)营销优势公司坚持以研发促进市场,以市场带动生产的发展思路,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与ADAMA(安道麦)、CORTEVA(陶氏杜邦)、NUFARM(纽发姆)、LANXESS(朗盛)等国际知名农化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国际知名农化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的方式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公司紧跟农药行业的发展动态,根据客户需求选择研发重点,保证了未来产品的市场需求。强大的研发实力和通畅的销售渠道保证了公司产品的不断创新和产品的顺利销售,也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盈利。

(5)市场准入和渠道优势公司市场准入优势突出,在全球市场,公司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及对市场的敏锐判断,早期即在全球最大的农药消费地区拉美地区启动产品自主登记工作,并凭借强大的自主登记能力取得多个农药登记证,快速打开市场,先发优势突出。在国内市场,公司拥有的农药产品登记证数量位于领先地位。

(6)丰富产品的全产业链平台优势公司已经形成中国农化行业内少有的拥有丰富产品组合、集研产销全产业链为一体的商业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通过持续的创新和有效的组合,形成了从研究开发、技术分析、登记注册、中间体及原药生产、制剂生产、销售渠道的完整产业链。

3、精细化工新材料业务

(1)循环利用的工艺优势凯盛新材芳纶聚合单体产品聚焦循环回收的工艺路线,通过二氧化硫的分离及回收利用为核心技术,串联上下游产品,将生产间/对苯二甲酰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经分离、冷却、液化和压缩返回氯化亚砜生产线使用,开创了一条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回用的生态环保之路。

(2)研发优势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主要产品在生产装置、技术工艺、尾气处理、尾气回收利用等方面具备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优势明显。目前已获授权专利114件,其中发明专利73件,是氯化亚砜、间/对二苯甲酰氯等产品国内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聚芳醚酮类高性能材料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17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氯化亚砜)、2019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3)规模与成本优势凯盛新材拥有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基地,并且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能以较少的成本实现产能扩充。并且公司处在化工工业大省-山东省境内,毗邻河南、山西等能源大省,区位优势可有效降低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的成本。

同时,公司作为国内产能排名前2的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能够做到对下游客户稳定供应,与国际主要的芳纶生产巨头美国DUPONT、日本TEIJIN、韩国KOLON等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4、旅游业务

(1)资源整合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了景区开发、景区升级改造、景区运营的实力,现已构建了旅游索道运营、五星级度假酒店、景区交通车运输、旅游演

艺等多项旅游业务,能够帮助游客实现“吃、住、行、游、娱、购”中的主要需求。公司业务链的不断完善,一方面有助于各项业务之间发挥协同联动作用;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整合旅游产品资源,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组合产品和服务,提高游客的便捷性、舒适感和满意度。

(2)旅游资源优势目前公司拥有优质的旅游景区资源,公司经营的秦岭太白山景区、德天跨国瀑布景区以及丽江玉龙雪山景区均属于国家5A级景区,公司经营的华邦酒店、拙雅酒店位于国家级5A景区仙女山内。

(3)品牌优势公司投资建设的武隆仙女山华邦酒店是国内首家“非遗”主题酒店,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和丽江英迪格酒店是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内少有的国际品牌酒店,在软硬件及配套设施、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等方面获得了多方面的高度认可,客户满意度高,酒店从地理位置、市场定位、服务质量、设施配套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

4、医疗业务

(1)海外医疗资源优势公司拥有德国莱茵医院和瑞士巴拉塞尔生物治疗中心两家海外医疗机构,其先进的康复技术和专业人才储备,为国内医疗机构提供技术输出和人才教育培养。瑞士生物医学技术经过欧洲几十年的发展,对现代常见的三高(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糖尿病、自免疫系统疾病、肿瘤、睡眠、抗衰等慢性疾病的康复治疗具有良好的效果。德国康复技术以心脏康复及运动康复为特色,对现在人口老龄化下的心肺、运动机能退化和病变有比较成熟的康复治疗方案,经过德国老龄化社会市场的验证,具有良好的康复治疗效果。

两家海外医疗机构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可支持公司国内项目提升技术水平,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及品牌服务水平。

(2)国内医疗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医院项目选址地所在的重庆市、北京市均为医疗资源丰富的城市。重庆市拥有重庆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两所医科高校,公司均与上述高校的附属医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人才引进、学科建设上具有资源优势。北京市巨量的医院和患者资源将形成北京华生康复医院稳定的康复患者来源。

(3)项目区位优势

公司在筹备的项目位于重庆、北京等城市的核心地段,其中重医附二院北部宽仁医院位于重庆两江新区核心照母山片区,该区域聚集了大量中高端收入群体、区域内医疗资源相对紧缺,患者医疗需求巨大。

北京华生康复医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1号,紧邻南三环,位于北京市中轴线附近,属主城区次中心地带。该项目交通便捷,区域内每日流动人口超过百万。与东方医院、天坛医院、东肿瘤医院、中康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等距离适中,有利于患者导入。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川华信审(2018)018号、川华信审(2019)014号、川华信审(2020)第0019号《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资产总额2,663,639.942,655,150.202,909,003.67
负债合计1,339,266.521,380,234.461,579,340.14
所有者权益合计1,324,373.421,274,915.741,329,663.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34,077.34906,494.57949,298.8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年度2018年年度2017年年度
营业收入1,009,137.051,057,362.75910,890.04
利润总额114,934.69107,410.3168,177.17
净利润93,190.3182,281.7559,366.6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20.5851,133.7650,79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00.6548,624.8939,507.39

(三)其他财务数据

项目2019年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年度/2017年12月31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08,214.47190,862.3159,139.95
资产负债率(合并)(%)50.2851.985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250.25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报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松山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汇邦科技股东张一卓、张淇媛、张皓博为股东张松山的子女,张一卓已将其

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淇媛、张皓博的共同监护人赵丹琳女士(张松山先生之配偶)已同意将张淇媛、张皓博所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

五、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汇邦科技,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张松山先生,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六、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七、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并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八、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证券市场相关承诺或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第三节拟分拆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KaishengNewMaterialsCo.,Ltd
法定代表人王加荣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36,064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互联网网址www.ksxc.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834774102
经营范围对苯二甲酰氯、间苯二甲酰氯、氯化亚砜、4-硝基苯甲酰氯、2-丙氧基氯乙烷、二氧化硫、盐酸、硫酸、三氧化硫(中间产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芳醚酮生产、销售;喷涂加工;化工设备生产、销售;房屋、场地租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化工技术咨询;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凯盛新材

51.91%的股份,为凯盛新材的控股股东,张松山先生为凯盛新材实际控制人。

三、股权结构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凯盛新材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股份(股)比例(%)
1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187,216,00051.91
2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8,571,2007.92
3鸿信国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淄博鸿泰创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00,0006.21
4王加荣16,000,0004.44
5王永15,680,0004.35
6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3,712,0003.80
7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2,800,0003.55
8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00,0001.77
9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28,0001.59
10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68,0001.54
合计314,075,20087.09%

四、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

凯盛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氯化亚砜(亚硫酰氯)、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氯醚、聚醚酮酮等,建立了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

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高性能纤维芳纶的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等,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及其相关功能性产品的特色鲜明的立体产业链结构。

凯盛新材所产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性能纤维、高分子新材料、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等行业。其中,公司核心产品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主要用于生产高性能纤维芳纶,终端应用于国防军工、安全防护、工业环保、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

五、主要财务指标

凯盛新材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总资产81,811.5852,314.7250,720.58
净资产72,955.2346,175.6544,359.61
营业收入65,887.6767,730.5144,867.82
净利润13,731.016,362.147,831.24

第四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及时、公平披露相关信息及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进展情况。

此外,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分拆出具专业意见。其中独立财务顾问将承担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分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并予以公告;在凯盛新材在创业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持续关注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公司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凯盛新材本次分拆上市后,与公司将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与凯盛新材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公司已就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书面承诺。本次分拆后,公司和凯盛新材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增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独立性的措施公司、凯盛新材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预计本次分拆完成后,从业绩提升角度,凯盛新材的发展与创新将进一步提速,其业绩的增长将同步反映到公司的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稳健性;从价值发现角度,凯盛新材分拆上市有助于其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公司所持有的凯盛新材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也将显著改善;从结构优化角度,凯盛新材分拆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鉴于此,公司分拆凯盛新材至创业板上市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六)严格遵守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将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运营绩效,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七)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同时,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并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二、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2020年4月27日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4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邦健康,股票代码:002004)、中小板综指(399101)、申万化学制品指数(801034)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3月27日(收盘)2020年4月24日(收盘)涨跌幅
华邦健康股价(元/股)4.845.115.58%
中小板综指(399101)(点)9,553.209,842.433.03%
申万化学制品指数(801034)(点)3,745.783,892.823.93%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2.55%
剔除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1.65%

2020年3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84元/股;2020年4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11元/股。董事会决议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5.58%,未超过20%,中小板综指(代码:399101)累计涨跌幅为3.03%,同期申万化学制品指数(801034)累计涨跌幅为3.93%。扣除同期中小板综指(399101)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2.55%,扣除同期申万化学制品指数(801034)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1.65%,均未超过20%。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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