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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9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

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第四条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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