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