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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监事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1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规范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监事会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监事履行职责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干预、阻挠。公司应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 公司应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监事会工作中发生的经费由公司按有关财务规定列支。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 监事的任职资格及离职规定

第七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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