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第三条 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董事的任职资格第五条 董事任职资格: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