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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2019033-838262_2019年_年度报告_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2019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SUZHOU TAIHUSNOW SILK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太湖雪NEEQ : 838262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尹蕾职务 董事会秘书电话0512-63751882传真0512-63773183电子邮箱

2462593612@qq.com

公司网址

http://www.taihuxue.com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318国道2428号215231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秘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末)上期(末)本期(末)比上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170,320,686.24 159,629,114.38 6.7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462,849.5884,676,236.5817.46%

营业收入228,728,876.17 196,385,242.49 16.4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86,613.00 17,749,974.48 -16.7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189,835.71 14,163,662.16 -1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2,488.69 2,117,635.66 -38.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4% 23.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7 -16.4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76 3.20 17.50%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

比例数量

%无限售条件股

无限售股份总数18,509,838 70.00% 7,933,334 26,443,172 100%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比例

13,866,666 52.44% 6,933,334 20,800,000 78.66%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 — — — —有限售条件股

有限售股份总数7,933,334 30.00% -7,933,334 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6,933,334 26.22% -6,933,334 0—

董事、监事、高管

核心员工 — — — — —

26,443,172 - 0 26,443,172 -

总股本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20,800,000 0.00 20,800,000 78.66% 0 20,800,000

苏州湖之锦投资管理合伙企

3,000,000 0.00 3,000,000 11.35% 0 3,000,000

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321,586 0.00 1,321,586 5.00% 0 1,321,586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1,101,322 0.00 1,101,322 4.16% 0 1,101,322

陈强

220,264 0.00 220,264 0.83% 0 220,264

26,443,172 0.00 26,443,172 100.00% 0 26,443,172普通股前五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王安琪通过英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2.36%的股份,通过湖之锦间接持有公司4.54%的股份,合

计间接持有公司46.9%的股份。公司现任董事长胡毓芳通过英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30%的股份,通过湖之锦间接持有6.81%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3.11%的股份。王安琪为胡毓芳的女儿。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8.66%,王安琪通过英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2.36%的股份,通过湖之锦间接持有公司4.54%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6.9%的股份。公司现任董事长胡毓芳自2013年10月21日起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且通过英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6.30%的股份,通过湖之锦间接持有6.81%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3.11%的股份。王安琪为胡毓芳的女儿。胡毓芳、王安琪于2019年9月2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胡毓芳、王安琪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强为公司战略股东,与英宝投资及湖之锦无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

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

董事会审批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

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21,843,075.28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25,154,068.16元。

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22,916,229.51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25,154,068.16

元。

(2)在利润表中投资

收益项下新增“其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董事会审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

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

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2

因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前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1,843,075.28应收账款21,843,075.28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5,154,068.16应付账款25,154,068.16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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