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4月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
因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具体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导致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事项没完成,即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仍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