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对外担保。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