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5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