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4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