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09 公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琼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58,738,797,217.61 | 50,963,424,390.00 | 1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023,857,540.15 | 13,268,219,724.58 | 5.7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032,306.93 | 5,305,646,059.85 | -93.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23,677,742.68 | 987,846,689.64 | -16.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8,182,692.06 | 478,060,050.49 | -33.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8,546,263.97 | 477,003,506.38 | -33.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 | 3.76 | 减少1.3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3 | -3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3 | -30.7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8.85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9,848.67 | 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870.8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8,636.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044.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450.54 | |
合计 | -363,571.91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163,79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9,020,879 | 25.1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6,133,305 | 8.1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5.5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 170,000,000 | 4.69 | 0 | 质押 | 170,000,000 | 其他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8,825,020 | 4.6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5,128,317 | 3.7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7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6,520,226 | 2.6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2,000,000 | 1.9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70,000,000 | 1.9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9,020,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909,020,879 |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6,133,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133,305 |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0 | ||||||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 17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00 |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8,825,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825,020 | ||||||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5,128,3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128,317 |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6,520,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96,520,226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0,000 | ||||||
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7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20,000,000股过户至“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后于2017年12月27日办理了105,00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8年7月11日和2018年10月26日又分别办理了15,000,000股和40,000,000股的补充质押登记手续; 2、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所持本公司流通股70,000,000股划入“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4、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衍生金融资产 | 65,093,762.09 | 20,043,543.11 | 224.76 | 本期开展权益互换业务所致 |
债权投资 | 1,227,054,117.38 | 617,772,570.40 | 98.63 | 本期增加债权投资持仓所致 |
衍生金融负债 | 403,862.00 | 1,139,492.20 | -64.56 | 本期减少期权业务投资所致 |
应付债券 | 7,492,527,549.01 | 5,058,910,826.43 | 48.11 | 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所致 |
合同负债 | 19,680,586.11 | / | 不适用 | 实施新收入会计准则影响 |
其他综合收益 | 29,089,949.09 | 2,733,375.40 | 964.25 | 主要系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上升所致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1-3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利息净收入 | 164,772,696.57 | 112,460,302.78 | 46.52 | 主要系本期融资融券利息和客户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334,947,722.88 | 234,036,413.82 | 43.12 | 主要系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279,848.67 | 564,242.04 | -50.40 |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3,502,957.13 | 339,673,022.89 | -87.19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下降所致 |
汇兑收益 | 439,023.00 | -488,205.8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
其他业务收入 | 37,053,401.38 | 5,564,717.79 | 565.86 | 主要系期货开展现货交易收入增加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248.85 | 19,954.34 | -101.25 | 主要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6,388,695.02 | 4,268,437.54 | 49.67 | 主要系本期计缴增值税增加导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
其他业务成本 | 36,276,613.83 | 4,118,125.53 | 780.90 | 主要系期货开展现货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04,562.75 | 898,813.19 | -43.86 | 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163,198.78 | 18,197.36 | 6,292.13 | 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04,938,185.61 | 70,429,851.20 | 49.00 | 主要系本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6,226,892.42 | -76,430,089.23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032,306.93 | 5,305,646,059.85 | -93.63 | 主要系本期持有金融资产增加致现金流出增加及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致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24,395.65 | -1,562,011.87 | 不适用 | 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投资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6,964,417.76 | 33,722,332.09 | 8,283.06 | 主要系本期发行债券筹资增加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9,023.00 | -488,205.8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申请,并出具《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总额为28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77元/股。2020年4月9日,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10067。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于2020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于2020年3月16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6),于2020年4月7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26)。
3.2.2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本市场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设立普惠金融部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承销能力,推动公司承销工作向专业化、体系化、标准化发展,设立资本市场部;为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普惠金融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设立普惠金融部,以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加强普惠金融、公益金融、政策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3.2.3 涉诉事项
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淳信”)作为中信淳信优债15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涉案基金”)的管理人在本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委托公司为其提供经纪服务。后因其在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时所质押债券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调折算率造成其在公司开立的账户发生欠库,导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中国结算发字﹝2017﹞153号)第六条之规定代为垫付资金。2020年3月,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北京淳信清偿公司垫付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共2.75亿元,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基金100%份额持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6日受理案件。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3.2.4 发行短期融资券
2019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银发﹝2019﹞80号),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54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020年1月19日,公司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债券简称为“20华安证券CP001”,代码为“072000036”,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70%,期限为91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为10亿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阶段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密切相关,存在公司经营业绩随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而发生大幅波动的可能,对未来某一特定期间的经营业绩难以准确预计,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的风险,公司目前无法对2020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名称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章宏韬 |
日期 |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