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董事胡赓熙、王立红、张露、陈燕霓(YANNI CHEN)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张奇峰、徐国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赓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