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桃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长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