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1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梦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6,750,420.50 | 224,595,042.55 | -7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5,423,557.57 | -75,964,840.04 | -78.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6,662,515.99 | -75,269,583.85 | -81.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7,518,605.33 | 28,964,415.30 | -264.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29 | -0.0746 | -78.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29 | -0.0746 | -78.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8% | -3.05% | -2.3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403,463,020.35 | 6,567,649,681.30 | -2.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47,409,492.43 | 2,582,833,050.00 | -5.2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4,3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95,139.8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353.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8,128.35 | |
合计 | 1,238,958.4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4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2.48% | 330,908,920 | 质押 | 164,580,000 | |
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20% | 267,000,000 | 质押 | 264,819,600 | |
姜雅芳 | 境内自然人 | 1.37% | 14,000,000 | |||
邓彩琼 | 境内自然人 | 0.98% | 10,000,000 | |||
贾云鹏 | 境内自然人 | 0.72% | 7,347,759 | |||
张朝阳 | 境内自然人 | 0.56% | 5,721,500 | |||
深圳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6% | 5,666,500 | |||
王慧荣 | 境内自然人 | 0.51% | 5,178,563 | |||
林海文 | 境内自然人 | 0.50% | 5,132,900 | |||
杨克 | 境内自然人 | 0.44% | 4,500,059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0,908,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908,920 | |||
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6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000,000 | |||
姜雅芳 | 1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 | |||
邓彩琼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贾云鹏 | 7,347,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7,759 |
张朝阳 | 5,72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21,500 |
深圳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6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6,500 |
王慧荣 | 5,178,56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78,563 |
林海文 | 5,13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32,900 |
杨克 | 4,500,059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5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深圳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665,600股,林海文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83,400股,杨克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048,99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科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或本报告期金额) | (或上年同期金额) | |||
应收账款 | 43,708,602.79 | 34,183,515.36 | 27.86%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欠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467,283,981.37 | 612,503,923.66 | -23.71% | 本期收回湖北华天股权转让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1,076,352.84 | 741,610,869.80 | -16.25% |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款所致。 |
营业收入 | 66,750,420.50 | 224,595,042.55 | -70.28%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营业成本 | 53,251,376.45 | 104,134,527.44 | -48.86%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投资收益 | -1,925,176.31 | 2,013,760.46 | -195.60%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净利润 | -159,999,500.33 | -90,836,760.75 | -76.14%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18,605.33 | 28,964,415.30 | -264.06%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524,637.04 | -71,105,018.72 | 308.88% | 本期收回上年股权转让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149,450.26 | 47,840,362.42 | -277.99% | 本期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吴静波诉北京浩搏一案
2013年7月,自然人吴静波以北京浩搏未履行各方于2012年1月18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及还款协议》为由,对北京浩搏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浩搏支付其5500万元及违约金。该案二审已结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北京浩搏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8日对本案作出判决,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2017年5月,吴静波以“对于2013年7月9日之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前案未予以审理和决”为由,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浩搏支付其自2013年7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北京浩搏对该案提出管辖权异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驳回管辖权异议。2017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浩搏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从2013年7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北京浩搏于2017年12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份作出终审判决。2019年1月,因北京浩搏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吴静波已向密云区法院申报破产债权。
2、赵子飞诉北京浩搏一案
2017年6月,赵子飞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浩搏交付涉案房屋,配合过户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针对该案,北京浩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17年8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北京浩搏的管辖权异议。北京浩搏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出追加曹德军为本案第三人的申请。案件审理中,现因北京浩搏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其已向密云区法院申报破产债权。 公司及华天集团增资扩股北京浩搏时,与其原股东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协议约定:北京浩搏股东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承
诺承担北京浩搏7亿元以外的债务及正式增资扩股收购日前存在的或有债务,并以其持有北京浩搏38%的股权提供担保。此案所涉债务,属于北京浩搏7亿元以外的债务,应由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承担。公司于2017年12月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合理的预计了可能会产生的负债,同时确认了对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的债权。鉴于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除提供北京浩搏38%的股权质押外,未向本公司提供其他财产担保,故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是否具有承担能力取决于其持有北京浩搏38%股权价值。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7]1-135号)《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浩搏净资产为-65,631.9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负数。故北京德瑞特及曹德军是否具备支付本次判决涉及相关费用的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于2017年对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的其他应收账款19,874,461.74元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对本期利润暂无影响。
3、公司诉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一案
2017年3月28日,公司因债权债务纠纷,将北京德瑞特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瑞特”) 、曹德军列为被告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了诉讼。湖南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下达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1)由被告北京德瑞特和被告曹德军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12,568,889.72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至2017年3月28日为37,250,932.09元,2017年3月28日以后的利息,以112,568,889.72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3%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由被告北京德瑞特和被告曹德军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48,441,683.63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至2017年3月28日为30,257,726.3元,2017年3月28日以后的利息,以48,441,683.63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3)对于上述本金及利息,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北京德瑞特和被告曹德军分别享有的北京浩博30.4%、7.6%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4)驳回原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受理案件,并于2018年11月进行了公开审理,2018年12月下达终审判决:(1)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2)撤销湖一审判决第二项、第四项;(3)变更一审判决第三项为:对于上述第一项的本金及利息,华天酒店有权以北京德瑞特和曹德军分别享有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有限开发公司30.4%、7.6%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4)驳回华天酒店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本案判决尚未执行,目前无法就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本案已终审判决。我司已向湖南高院申请执行,湖南高院现指定长沙开福区法院执行,已冻结曹德军相关财产。
4、公司诉盛世华轩、长花灰韶一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灰汤置业”)2017年底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因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将台山市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华轩”)、湖南长花灰韶旅游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花灰韶”)列为被告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了诉讼,并收到湖南省高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湘民初50号]。 后期盛世华轩作为反诉人向湖南省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被反诉人灰汤置业返还反诉人已支付的承包费2200万元及利息633.6万元;赔偿前期施工经济损失4431.44万元及融资利息损失1461.10万元;解除为履行《合作合同》而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返还反诉人支付的购房款741.11万元及利息;支付违约金500万等。2019年1月,盛世华轩以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向湖南省高院申请财产保全。2019年5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高院对盛世华轩申请财产保全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2019年7月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如下:1、解除灰汤置业与盛世华轩签订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2、盛世华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华天城赔偿损失1560万元;3、灰汤置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盛世华轩返还承包款2200万元;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及反诉请求。盛世华轩和我司均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受疫情影响,二审待开庭,暂无法就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暂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子公司华天资管以高西西、齐文君、解策进、北京中弘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2016年3月,公司子公司华天资管与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亿东方”)以及被申请人签订了关于星亿东方的《增资协议》,华天资管按约缴纳了增资款2500万元,而星亿东方未达《增资协议》中业绩承诺和完成上市等约定,依据《增资协议》约定,华天资管有权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回购义务,且被申请人经多次催告拒不履行协议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故华天资管依据《增资协议》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提起仲裁。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共同回购申请人所持有星亿东方 1.54%股权,并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4895.89041 万元,(计算方式为2500
万元×(1+30%×n/365),n为2016年4月26日起算到申请人实际收到全部应得回购款为止的天数,暂计算至2019年7月5日)。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连带赔偿违约金375万元(即股权投资款15%)。以上两项共计5270.89041万元。本案已开庭审理,案件尚未判决,此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6、湖南乐天睿智投资有限公司以转让资产瑕疵诉公司一案
2015年,湖南乐天睿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就紫东阁华天大酒店(湖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因交付的产权面积争议、锅炉房产权相关情况以及员工安置的结算问题等,湖南乐天睿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2019年7月份收到法院传票,2019年9月湖南乐天睿智投资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华天股份退还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2,983,712元,赔偿可得利益损失10,039,095.6元(其中经营性损失539.51万元,资产升值损失4,643,995.6元),合计23022807.6元;2、依法判令被告华天股份即时、妥善解决附楼的产权权属瑕疵问题;3、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员工闹事而给酒店经营带来损失165.38万元;4、依法判令被告华天股份向原告乐天公司支付代付款项357,732.23元、过渡期内的经营亏损和贷款利息的50%即4,049,475.52元及2019年3月31日前的利息1,690,653.86元(此后利息以4,407,207.7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5、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0年4月,公司收到一审判决:1、被告华天酒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乐天睿智股权转让款3,754,286.70元;2、被告华天酒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乐天睿智过渡期经营亏损及贷款利息 4,049,475.52 元;3、被告华天酒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乐天睿智代付款262,096.61 元;4、驳回原告乐天睿智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已开庭审理并获得一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就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转让子公司湖北华天100%股权的进展,兴湘并购基金陆续支付了剩余价款,本次交易已完成。 | 2020年01月02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转让子公司湖北华天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006】、【2020-029】。 |
公司股东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0年01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
2020年01月1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 |
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已招募到重整方,并签订了相关协议。 | 2020年01月23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所持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兴湘集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并进行披露。 | 2020年03月1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
2020年03月1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1、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途作出如下承诺:(1)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并严格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酒店业务,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项目。(2)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的运用严格按照 | 2015年08月31日 | 3年 | 正在履行 |
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如发现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业务的情形,将通过审计委员会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并公开披露相关情况;(2)会计师对公司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过程中,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如发现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业务的情形,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并公开披露相关情况。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公司(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酒店业务与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酒店业务实行定位区分:本公司酒店投资业务主 | 2008年03月18日 | 长期 | 紫东阁华天酒店、株洲华天大酒店、郴州华天大酒店已完成股权转让,本公司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目前 |
要定位于旅游酒店业,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定位于城市高星级商务酒店、经济型酒店的投资与经营管理。(2)本公司同意与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授予酒店优先管理权的协议》,按照该协议,本公司将不参与酒店管理,由本公司投资控股的酒店管理业务将优先交给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3)由于历史原因,本公司现持有紫东阁华天酒店38.87%股权、株洲华天大酒店44.71%股权、郴州华天大酒店。(4)本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开 | 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其余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长期持续有效。 |
展与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经营业务,亦不投资控股与该等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经济实体。(注: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超期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尚在建设中,预计所有募投项目将于2020年底完成,公司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使用承诺直至全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1月0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对股价变动的关注度,是否将被ST,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20年01月1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转让湖北华天100%股权的相关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20年03月1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相关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20年03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2020年03月2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近期股价异动的相关情况,公司均以已披露信息进行回复。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7,230,121.93 | 151,793,357.4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3,708,602.79 | 34,183,515.3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5,856,827.24 | 104,192,862.4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67,283,981.37 | 612,503,923.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21,653,271.62 | 819,426,226.2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79,748.18 | 7,500,818.66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1,812,553.13 | 1,729,600,703.8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5,436,465.71 | 457,361,642.0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382,631.58 | 26,382,631.5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3,189,570.83 | 94,238,112.44 |
固定资产 | 2,951,055,997.13 | 2,988,114,310.18 |
在建工程 | 595,337,296.35 | 588,567,830.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77,397,743.79 | 480,358,414.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8,585,572.74 | 168,760,847.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309.97 | 33,309.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231,879.12 | 34,231,879.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91,650,467.22 | 4,838,048,977.47 |
资产总计 | 6,403,463,020.35 | 6,567,649,681.3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70,980,685.82 | 1,532,101,729.4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963,076.21 | 30,712,175.47 |
应付账款 | 256,797,403.68 | 248,125,342.47 |
预收款项 | 47,143,942.05 | 44,658,462.75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5,039,480.29 | 9,034,582.61 |
应交税费 | 21,766,731.58 | 25,558,837.51 |
其他应付款 | 675,863,363.00 | 676,133,829.7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1,076,352.84 | 741,610,869.8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19,631,035.47 | 3,307,935,829.8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17,125,342.53 | 424,681,941.01 |
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52,104,421.65 | 160,097,637.7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20,000.00 | 72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7,651,413.38 | 117,983,965.0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7,601,177.56 | 803,483,543.84 |
负债合计 | 4,107,232,213.03 | 4,111,419,373.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18,926,000.00 | 1,018,92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53,067,151.30 | 1,453,067,151.3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4,854,897.59 | 74,854,897.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9,438,556.46 | 35,985,001.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47,409,492.43 | 2,582,833,05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151,178,685.11 | -126,602,742.3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96,230,807.32 | 2,456,230,307.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03,463,020.35 | 6,567,649,681.30 |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梦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625,179.44 | 83,324,493.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668,971.68 | 2,402,544.3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7,035,073.11 | 36,340,941.91 |
其他应收款 | 4,157,931,810.46 | 4,212,881,197.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75,367.69 | 3,183,449.9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79,080.05 | 1,198,597.88 |
流动资产合计 | 4,303,715,482.43 | 4,339,331,225.5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348,093,031.24 | 1,350,018,207.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82,631.58 | 1,382,631.5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4,974,129.68 | 176,462,560.5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7,106,577.16 | 37,329,145.9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996,829.38 | 14,035,295.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15,219.27 | 3,715,219.2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77,268,418.31 | 1,582,943,060.44 |
资产总计 | 5,880,983,900.74 | 5,922,274,285.9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25,972,529.57 | 1,503,593,573.2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482,277.71 | 24,091,995.97 |
应付账款 | 18,144,017.73 | 16,722,428.63 |
预收款项 | 11,548,157.65 | 11,307,757.80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11,737.08 | 1,347,815.84 |
应交税费 | 939,245.12 | 748,933.39 |
其他应付款 | 864,646,248.36 | 880,368,259.8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5,464,837.31 | 531,907,265.4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62,009,050.53 | 2,970,088,030.1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53,532.64 | 1,053,532.64 |
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035,677.86 | 5,634,591.8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6,089,210.50 | 106,688,124.50 |
负债合计 | 3,068,098,261.03 | 3,076,776,154.6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18,926,000.00 | 1,018,926,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05,139,040.47 | 1,505,139,040.4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4,854,897.59 | 74,854,897.59 |
未分配利润 | 213,965,701.65 | 246,578,193.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12,885,639.71 | 2,845,498,131.3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880,983,900.74 | 5,922,274,285.9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6,750,420.50 | 224,595,042.55 |
其中:营业收入 | 66,750,420.50 | 224,595,042.55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6,904,383.24 | 316,672,297.51 |
其中:营业成本 | 53,251,376.45 | 104,134,527.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49,463.99 | 13,869,395.00 |
销售费用 | 4,413,396.91 | 6,217,131.21 |
管理费用 | 111,927,397.87 | 137,048,894.2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1,062,748.02 | 55,402,349.64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1,795,139.88 | 1,596,8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25,176.31 | 2,013,760.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25,176.31 | 2,013,760.4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0.2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300.0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0,229,698.91 | -88,466,694.50 |
加:营业外收入 | 2,126.10 | 5,740.92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479.21 | 2,516,593.3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0,332,052.02 | -90,977,546.93 |
减:所得税费用 | -332,551.69 | -140,786.1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999,500.33 | -90,836,760.7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9,999,500.33 | -90,836,760.7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5,423,557.57 | -75,964,840.04 |
2.少数股东损益 | -24,575,942.76 | -14,871,920.7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9,999,500.33 | -90,836,760.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5,423,557.57 | -75,964,840.0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575,942.76 | -14,871,920.7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329 | -0.074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329 | -0.074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梦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0,353,134.36 | 26,696,169.88 |
减:营业成本 | 11,679,754.97 | 15,473,487.59 |
税金及附加 | 776,961.76 | 1,174,571.98 |
销售费用 | 518,983.71 | 499,575.06 |
管理费用 | 16,215,043.97 | 18,689,783.1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921,571.77 | 4,203,452.72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78,166.5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25,176.31 | 2,013,760.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25,176.31 | 2,013,760.4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606,191.61 | -11,330,940.16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00.00 | 19.2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612,491.61 | -11,330,959.3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612,491.61 | -11,330,959.3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612,491.61 | -11,330,959.3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612,491.61 | -11,330,959.3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845,277.62 | 202,418,170.7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95,139.88 | 1,596,8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7,103.33 | 541,008.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657,520.83 | 204,555,979.4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231,118.27 | 46,798,748.3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337,735.08 | 85,496,345.4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44,675.91 | 27,968,970.3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62,596.90 | 15,327,500.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176,126.16 | 175,591,564.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518,605.33 | 28,964,415.3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057.13 | 644,634.6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129,098.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187,155.37 | 644,634.6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662,518.33 | 71,749,653.3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62,518.33 | 71,749,653.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524,637.04 | -71,105,018.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1,000,000.00 | 498,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427,435.0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1,000,000.00 | 553,427,435.0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6,056,598.48 | 346,100,407.0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925,076.25 | 43,248,482.3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167,775.53 | 116,238,183.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6,149,450.26 | 505,587,072.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149,450.26 | 47,840,362.4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856,581.45 | 5,699,759.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224,287.16 | 253,786,118.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080,868.61 | 259,485,877.8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943,014.23 | 28,312,224.3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019.75 | 10,138,070.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07,033.98 | 38,450,294.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111,519.25 | 9,144,444.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19,006.06 | 16,053,209.9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3,296.73 | 1,410,870.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77,180.49 | 6,537,636.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891,002.53 | 33,146,161.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83,968.55 | 5,304,133.1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129,098.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129,098.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94,330.76 | 4,250,569.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368,513.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062,844.08 | 4,250,569.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066,254.16 | -4,250,569.2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6,000,000.00 | 47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6,000,000.00 | 47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70,000,000.00 | 342,46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318,987.89 | 33,997,194.0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662,612.05 | 65,830,269.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4,981,599.94 | 442,287,463.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981,599.94 | 27,712,536.0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300,685.67 | 28,766,099.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324,493.77 | 95,183,937.9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625,179.44 | 123,950,037.86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