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0-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