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0-013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钟英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585,423,433.89 | 626,620,610.30 | 626,620,610.30 | -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4,062,070.89 | 79,095,860.86 | 79,612,408.84 | 42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84,388,324.69 | 53,780,068.08 | 53,780,068.08 | 61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6,987,156.46 | -8,773,124.01 | 15,143,123.95 | 1,464.9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44 | 0.1155 | 0.1162 | 420.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044 | 0.1155 | 0.1162 | 42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5% | 2.00% | 1.90% | 7.7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1,536,502,865.81 | 11,628,177,061.49 | 11,628,177,061.49 | -0.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77,187,080.72 | 4,083,301,441.08 | 4,083,301,441.08 | 16.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392,589.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97,920.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192.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525,872.8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24,698.70 |
合计 | 29,673,746.2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54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12% | 178,914,710 | 0 | ||||||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5% | 125,703,386 | 0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47% | 92,301,178 | 0 |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 | 23,982,718 | 0 |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5% | 11,296,216 | 0 | ||||||
张武 | 境内自然人 | 1.42% | 9,750,000 | 0 | ||||||
张源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135,900 | 0 | ||||||
马玉祥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184,600 | 0 | ||||||
王廷伟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982,900 | 0 | ||||||
赵向东 | 境内自然人 | 0.27% | 1,85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8,914,7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914,710 | |||||||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 125,703,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703,386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2,301,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01,178 |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23,982,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82,718 |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11,296,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96,216 |
张武 | 9,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50,000 |
张源 | 3,13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5,900 |
马玉祥 | 2,18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4,600 |
王廷伟 | 1,98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2,900 |
赵向东 | 1,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除上述股东外,其他前十名股东,公司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自然人股东马玉祥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84,600股,赵向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850,000。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增加420.10%、614.74%、420.14%、420.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持有越秀金控股权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以及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上网电量、供热量同比下降、燃煤价格同比下降的综合影响。
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64.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预售楼款同比增加,以及支付燃料货款、缴纳税款同比减少。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增加46.6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账款减少31.6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货款及应收电费款减少所致。
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收款增加109.09%,主要是报告期内按越秀金控股东大会决议计提应收股利及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司收到应收股利款的共同影响。
4.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361.24%,主要是报告期预付土地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5.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合同负债增加80.49%,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6.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资本公积增加32.87%,主要是报告期内越秀金控调整资本公积,公司按持股比例计提相应金额增加资本公积。
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税金及附加减少47.49%,主要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相应附加税同比减少。
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其他收益增加218.16%,主要是本报告期确认政府补助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增加1,211.50%,主要是本报告期参股公司越秀金控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上升,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
1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少114.88%,主要是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导致损益减少,上年同期收回货款冲减坏账准备导致损益增加。
1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处置收益减少99.99%,主要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的碳排放权处置收益按照财会〔2019〕22号文(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规定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上年同期发生的碳排放权处置收益在本科目核算。
1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增加16,226.70%,主要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碳排放权处置收益按照财会〔2019〕22号文件规定在本科目核算。
13.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增加78.53%,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减少146.92%,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16.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60.5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7.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41.67%,主要是报告期内预缴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8.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23.9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247.8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工程款、土地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美的基金出资款8,000万元、控股企业湾顶基金支付子基金氢城基金出资款15,00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21.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54.12%,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2.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受限使用的贷款资金解冻收回,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钟英华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