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开发恒运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
1、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8%,简称“恒建投公司”)与广州南科集成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南科电子”)投资开发恒运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双方组成联合体以不超过1500元/㎡价格参与竞拍该项目地块KXC-D2-1A共约8.1万 ㎡,(其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7.5万㎡,项目二期用地面积约0.6万㎡待政府部门完善用地手续后出让)。竞得项目地块后,依法成立项目公司——广州恒泰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负责恒运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1250 万元。其中,恒建投公司出资18750 万元,占股比60%;南科电子出资12500 万元,占股比40%。作为参与条件,恒建投公司需项目公司向南科电子支付补偿金1.24亿元,双方同意该补偿金由项目公司支付。
2、授权公司及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设立项目公司及投资开发恒运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并控制建设成本等。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开发恒运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