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的《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议案进行了审议。
在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人员汇报后,经充分讨论,我们就以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
独立董事: 签 名:
沈佳云—————————
姚荣涛—————————
张伏波—————————
朱震宇—————————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