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程昔武先生、夏宁先生、张中新先生、束安俊先生4名成员组成,其中程昔武先生、张中新先生、束安俊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程昔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9年1月16日召开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就内部控制审计、重点领域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二)2019年3月5日召开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初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审计报告。
(三)2019年3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2019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计划》,并对上述事项形成决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关于向间接控制人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五)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于新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暨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设立华益分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进场前沟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初步审计工作安排。
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要求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按时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
会计师进场审计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报告的出具时间、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等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同时也要求会计师,在接下来的审计工作中,遇到问题要积极与公司审计委及独立董事进行沟通,以便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对2018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成员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对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发表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多次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书面意见的形式记录了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
2019年3月5日,会计师与公司审计委委员、独立董事等相关人员就会计
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内容进行了沟通,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同意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定稿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阅,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审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没有发生信息泄密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执业谨慎、勤勉尽责,审计程序合理、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关注了重点审计事项,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意见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将内控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六)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间接控制人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于新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暨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事先听取了公司对上述事项的解释说明,就公司相关材料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开展上述事项是基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权利,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程昔武 夏 宁
束安俊 张中新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