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以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中所载内容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