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意见,公司监事会,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