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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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491号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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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O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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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实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了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流程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重要子公司,包括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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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天山燃气有限公司、光正能源(巴州)有限公司、新疆天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景利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内部审计、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传递和管理、关联交易业务、研究与开发业务等18个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 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 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层的职责已经通过《公司章程》等文件予以明确,治理层通过自身活动并在专业委员会支持下实施监督。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提名管理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按照谨慎授权原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下列权力:
1、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的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不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的资产处置(包括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质押等);
3、《公司章程》规定情形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可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该等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章程》规定情形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的委托理财;
5、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之间、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的除外)。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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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立了科学、规范的机构及岗位。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各组织间各司其职,将权力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运行情况良好。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对公司的部门、岗位设置和岗位编制进行明确,为实现“人、岗、事”三者之间的合理匹配,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各部门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司通过编制各部门岗位责任制,使全体员工能够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正确行使自身职权。
(三) 发展战略
公司确定了“聚力眼科医疗业务,加快整合辅助产业”的战略发展思路。
(四) 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
公司制定了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稳健且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的经营指导思想,公司要求每位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职业修养和业务学习,遵守以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不损害投资者、债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医疗板块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了《门诊质量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监控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相关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及服务行为,把医疗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针对钢构及能源板块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品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其他安全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生产过程在质量、安全及高效的情况下进行,保障产品质量。公司医疗板块各眼科医院以公益防盲为己任,响应国家“精准扶贫”、“近视防控”的号召,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司、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的指导下:
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上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四川成都老年基金会等组织合作开展医疗救助。同时,公司尤为关注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等方面的维护。注重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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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际经营相结合,切实将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倡导“学习型、教导型、包容型”的企业文化,致力于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
(五) 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了人力资源的政策和管理流程,对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年度计划、职位分析与设计、员工招聘与选拔、人事调动、薪酬与福利、绩效考评、薪酬管理、培训与职业发展、人事档案管理、考勤与休假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此外,公司针对钢构板块、医疗板块人才需求,制定培养计划,与高校校园携手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共同设立人才培养目标,共建课程体系和人才选拔标准,加大校企合作的力度,从而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目前,公司人力资源各项制度能够合理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各公司职能部门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六) 内部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按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对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包括进行检查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 资金管理
公司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重大决策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资金的收支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公司对所有子公司采用资金集中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收到的资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存入指定银行收入账户。对资金的使用采购资金计划管理,各公司按月上报资金计划,由集团财务部组织召开资金计划审批会。日常资金的使用由集团财务部在资金计划范围内采用按周从收入户拨付。银行账户管理,各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作为日常支出使用,开立一个收入账户作为资金存放的账户。如有特殊业务,如信贷等业务需要开设其他账户,必须先上报集团公司,填制《银行账户管理审批单》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开设。各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在财务软件体系中准确反映。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注销,须由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各子、分公司银行账户开立与注销,由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并报集团财务部资金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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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采购管理
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流程,明确了请购与审批流程、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验收与退换货等具体控制环节及其中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的权责,实现了不相容职务有效分离及相互制约的要求。对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计划的汇总和审核、采购订单的下达及跟踪、采购货物的验收入库、采购付款的申请、物资领用实施全过程管理。各公司实行统一招标管理模式,参见《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执行;凡纳入集团公司招标目录的项目均须采用“一年一招”或“一标一招”的方式实施“集中采购、分次订货、分开收货、集中付款”的招标采购模式。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选择,采购时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入围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以保证采购成本和质量的合理性。每年度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资质审核,提升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公司医疗板块利用信息化系统、业务管控系统公司对请购、审批、采购、验收入库、结算、付款等流程进行系统化的规范控制。医疗板块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申请审批由保障部、采购、各医院药房、收货入库、财务部门、分管领导按业务流程在OA系统、统一采购平台、HIS系统中完成。钢结构板块采购业务的控制核心为质量控制和检验控制。采购量的控制,由系统部根据设计院上报的材料清单,查看仓储系统是否有足够库存。若仓储不够,则下达采购计划采购,寻找合适的供应商,根据相关的采购计划采购,对采购数量、价格、质量、付款、交货期限等具体要求在合同评审及合同条款中体现。材料到库后由品质部门根据《国家检验标准》和《材质证明书》检验质量,由仓储人员根据采购部门的收料通知单(报验单)验收数量后办理入库手续。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换货。对于工程急需的材料,由工程部门通知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直接送达工地,材料检验工作由工程部项目负责人代为检验。主要原材料与大宗劳务的采购付款条件的确定由采购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商定。
(九) 销售管理
公司建立了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客户的选择及认定、销售合同的签订、发货通知、发货控制、收入与回款、业绩考核等控制环节。营销部门建立客户销售台账,记录重要客户及销售信息,包括销售数量与金额、销售回款过程、应收款项余额变动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评估其信用情况与失信风险。销售业务的相关岗位人员在对生产任务的报送及落实,销售货款的结算与确认、货款的回收与相关记录、相关实物资产接受与移交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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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板块销售流程的控制重点是天然气的来源和去向的核对,通过安装加气机电子码识别系统等精密度高的计量仪器,减少了购气量与销气量的偏差。通过母站、接收门站、阀室、分输站之间进、出气量的及时核对分析,大大减少了天然气销售量的误差。车用燃气销售:加气站实行两班制,加气员在交接班时,需填写“交接班记录”,核算员依据“交接班记录”查实加气机底数,统计汇总并核对本营业日内的所有销售数据、现金、加气凭证等,编制“加气站销售日报表”。每日营业结束,加气站站长审核“加气站销售日报表”,各站点将收到的营业款及时缴存银行。入户安装:相关责任人员在接到客户开户申请并签订“天然气供气合同”后,按合同内容收取初装费建立客户档案。工程部完成室内、室外天然气管道安装后,则可为客户进行天然气点火通气。工业用气、民用气的销售:相关责任人员确认天然气已接通并进行点火检查后,与用户签订合同、办理燃气充值卡,并介绍燃气使用常识,发放宣传单,居民可以在规定的充值点缴纳燃气费,每日客服将预收售气款和日报表交存财务,每月和财务核对销售台账。同时,制定了适用于能源板块的《销售、客户服务与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旨在加气站加气、母站批发、居民用气供气的销售过程中提高客户满意度,改善客户关系,进而提升竞争力。为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加快资金回笼,各分子公司年度应收款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责任书挂钩,作为各经营团队考核的重要指标。钢构产品的加工与销售:钢结构产品采购订单式生产,制订生产计划后组织生产,根据图纸对工程量进行分解出具的构件清单,再出具《加工结算单》后,联系客户确认,依据《加工结算单》的数额、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货款,在客户付款后,按照合同和付款额度确定发货批量并开具《发货通知单》,经审核后方可发货。医疗板块所属各子公司医院统一使用专科医院HIS管理收费系统,对应反映门诊收入和门诊就诊人数,同时也反映门诊人次的收费水平和病人的负担情况以及患者住院情况。各医院对患者进行详细分类,以每日医疗收入明细和药品收入明细,就诊人次收入、每床日药费的收入为基础计算业务量动态数据。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及时调整战略目标和计划以及营销策略。根据各医院所处的区域不同调整运营策略,结合发达而且覆盖面广阔的互联网网络营销模式在线上和线下全方位主动出击,并且充分满足80后、90后的网络消费模式,针对各所属子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统一指导日常的销售运营工作。
(十) 资产管理
公司统一建立了《资产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办法》等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验收、维护保养、投资及技术改造、清查及处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资产使用效能,防止资产流失。建立《资产盘点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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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报告管理制度》,存货及工程物资每月、固定资产每半年、在建工程每季度进行定期盘点,以保证资产安全、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及时、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使用、结存、建设等情况。同时,制定了适用于钢构板块的《仓储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保障仓储物资安全与质量,保持设备的加工精度,充分提高设备效能。制定了适用于能源板块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各子公司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为设备设施的选型与采购、安装调试与验收、使用与保养、巡检与维修、报废与处理及设备的保险等设计了相关控制流程,以达到“装备合理、使用安全、服务生产、保证质量、创造效益”的管理目标。严格执行《计量法实施细则》、《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等国家、行业关于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标准,明确了交接计量、计量报表与记录、计量监督检查等各子公司计量管理职责,确保生产过程中量值的准确可靠。
(十一) 工程项目
钢构板块各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运作予以了规范,以保证项目从立项到完成的顺利进行。着重强调了工程项目发生重要变更的,按原批准程序重新履行审批手续,重大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由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正确性。审核通过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聘请工程监理、财务咨询等中介机构参与管理。能源板块对固定资产投资、大修、天然气入户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针对技改、固定资产投资、新建等项目,从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概预算编制审核、建设实施、项目建成运营阶段等方面对工程项目实施了全面监控,落实项目管理业务的相关岗位责任,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项目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对天然气入户等工程项目的立项与招标、合同签订、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进度款支付授权与审批、竣工决算与验收管理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要求,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和程序,规范劳务协作方的选择及控制,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成本。公司医疗板块日常运行工作中,对房屋类固定资产进行装修或维修形成工程项目制定了《装修工程管理制度》等。对装修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建设验收等环节制定了完整的控制流程,相关控制流程均得到了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了装修维修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合法,强化装修维修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保证安全施工,严控预算内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维修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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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业务外包
公司要求由责任部门提出外包申请,填写“业务外包申请表”,推荐长期合作且合格的分包商。根据项目的规模、特点,考虑分包商的选择,如采用招标方式,须按照《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组织招标工作。分包商选定后与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发包部门负责对分包商开展具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月要求分包商上报加工量或工程时,审核后交财务核算安装费。项目结束后对分包商进行评估,对分包商建立考核制度,全面管理业务外包中分包商的行为,有效监管分包商的履约情况。
(十三) 财务报告
公司统一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合并财务报告管理办法》、《财务业绩预测管理办法》、《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项目现金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财务报告编制流程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的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各子、分公司财务部是报表编制的责任管理部门,要求所属各子公司总账会计编制会计报表,经财务经理审核,提交各子公司总经理审阅签批后提交集团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的管理制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对报表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为月度绩效考评的依据,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十四) 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预算管理机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了由各预算责任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涵盖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调整、预算执行、预算分析、预算监督和考核。财务部门按月度、季度、年度定期编制管理报表,对预算数和实际发生数进行对比分析,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作为各预算责任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预算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改进措施,并借助信息系统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相关流程,使其得到了贯彻落实,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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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合同和档案管理
公司统一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修订颁布了《合同评审权限实施办法》,优化了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具体的审批程序及所涉及的部门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界定不同审批人的具体权限分配等,提高合同评审质量、合同评审效率,促进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风险。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档案的归档、查阅、保管、检查等制定了相关流程,确保了公司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及时性。
(十六) 信息系统传递和管理
为提高公司运营和管理的效率,各子公司全面推进了 NC 系统、OA工作平台、钉钉办公平台建设,合理利用信息系统资源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强调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授权、使用责任、用户账号的安全和保密措施。同时,公司建立了《运营信息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制度规范,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及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门户网站等平台,增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与交流,充分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制定了《投诉与合理化建议的内部沟通管理办法》,搭建了员工提供合理化建议以及举报舞弊行为的通道,为保护举报人和反舞弊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各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工作,开展宣传、演练,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或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十七) 关联交易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均需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意见。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八) 研究与开发
针对钢构板块的研发活动,由设计院负责组织研发工作,明确了设计院和钢构板块总工程师职责,根据社会调查掌握的市场需求情况以及企业本身条件,充分考虑用户的使用要求和竞争对手的动向,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发新产品的设想和构思,提出新产品的原理、结构、功能、材料和工艺方面的开发设想和总体方案。经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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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实施、阶段性检查、评审鉴定以及专利申请方面,按照规范的研发设计流程,明确专业技术分工职责以及保密义务,对研发工作进行有效控制。
五、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的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一)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及定性标准
1、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资产总额 2%。重要缺陷: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介于资产总额1%和 2%之间。一般缺陷: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1%。
2、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期间后,未得到整改;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对以前年度发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但因国家会计准则与制度变化和公司基于经济环境客观变化而进行的会计政策调整导致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B、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弥补性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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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C、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下的。一般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00万元以下的。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如果存在下列事项,则判断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依据业务性质、直接或潜在的负面影响,以及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缺乏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六、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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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缺陷一:能源板块下属子公司存在实际人员总量不超过定岗定编标准,但部分岗位人员略有偏差的情况。问题整改:各子公司已将各部门的人员岗位详细信息向集团管理部报备,为了进一步规范能源板块各子公司机构与人员编制,集团能源管理部已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各部门职能的基础上,对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做出调整,各子公司已根据新编制进行相应执行。缺陷二:医疗板块内部审计还需加强,日常专项审计工作开展不充分。问题整改:公司已于2020年3月19日完成资产过户,持有新视界眼科100%股份,集团审计监察部将负责对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予以监控,已制定医疗板块审计计划,按内部审计与问责制度的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缺陷三:钢构板块在前期因对个别项目校审不严造成材料浪费损失。问题整改:已总结经验进一步严格执行图纸的校审制度,加强校审工作,经自审之后由经验较为丰富的人员进行审核,提出问题进行改正后签字下发,避免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
七、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周永麟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