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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光正集团股票代码00252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星毓单菁菁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 266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 266 号
电话0991-37665510991-3766551
电子信箱zhuxingyu2016@163.comcloversjjj@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医疗业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眼科连锁医疗企业,主要从事眼科医院的投资、管理业务。目前已经在上海、呼和浩特、南昌、郑州、青岛、成都、重庆、无锡等9个中心城市开设12家专业眼科医院,向全国各地的广大患者提供眼科相关的覆盖全病种的专业性诊疗服务,技术水平及业务规模均处于民营眼科行业中领先地位。公司眼科业务专注于大、中型城市眼科医疗服务细分市场,精耕细作,不断提高诊疗服务品质,通过优化运营体系、创新渠道建设,壮大人才队伍,持续增强集团的整体竞争实力,为进一步发展开拓奠定坚实基础。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1)全国连锁模式,内生外延并驱

公司立足大、中型城市,着力打造高端眼科诊疗服务,在现有12家中心城市眼科医疗专业机构的平台上,结构化布点

辐射周边地区,巩固区位龙头优势。同时,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力量,寻找优质合作伙伴,加快拓展步伐,形成内生外延合力,强化连锁网络效益。满足患者全病种诊疗服务需求,且全部医院均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统一运营管理,个性服务策略

公司实行总部统一品牌管理制度,坚持“惟精惟一,播撒光明”的发展理念,各地医疗机构统一运营标准,坚定不移的做好做扎实诊疗服务。同时,根据各区域不同的政策指导,市场需求,做细做透市场分析,结合医院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需求趋势的个性服务业务。

(3)着力学科建设,深化院校合作

公司始终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为医院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持续推进专家治院方针,执行院科两级管理模式,加强了亚专科建设,提升机构飞秒白内障、高度近视专科、飞蚊症、糖网病等建设,不断追求医疗技术精益求精,有力提升了机构整体水平,促使机构医疗质量、学术水平与运营效益齐头并进。搭建内、外部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强化院校属地联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助力公司为属地居民提供更为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眼健康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增强公司品牌厚度,着力打造精品眼科医疗,筑巢引凤,不断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同时稳步推进和优化“视界之星”培训项目,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储备机制。

(4)完善诊疗体系,优化诊疗服务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公司眼科医疗服务建立了诊治、护理、客服严密配合、相互支持的完善的诊疗服务体系。旗下各家医院的科室设置几乎涵盖了眼科全科诊疗项目,集结了大批知名专家医生为患者提供眼科全病种诊疗服务,并且要求护理工作与诊疗工作严密配合,为诊疗效果最优化提供有力的护理支持,在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的同时,还为患者配备了专职客服人员,顾客从就医到离院到回访再到复查,就诊及康复的各个环节都会有专职客服人员提供指引、协助和追踪服务,有效加强了与患者的沟通,为诊疗工作顺利地开展提供了全程支持。始终着力提升就诊环境的舒适度,并全力为诊疗服务配备最先进的医疗设备。为满足更多病患在就诊过程中个性化、高端化的体验诉求,公司眼科业务提供更多元化的眼科手术方案选择、配镜原材选择等,提供更为私密的就医诊疗服务。

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将人人享有基本眼科医疗服务、逐步消除可避免致盲和视觉损伤、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作为开展眼病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眼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统筹规划,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提高眼科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可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CSR(每年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到2020年底全国 CSR 达到2,000以上;进一步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病的早期诊断与治疗;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等九大目标。国家关于卫生事业和国民眼健康的重大规划为眼科医疗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导向和有力的政策保障。

由于人们生活、工作及学习等方式变化,用眼强度显著增高,近年来各种眼病的患病率呈现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一方面,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老年人群众常见的眼科疾病发病率增长显著;另一方面,我国学生群体的近视发病率居于世界首位,达到70%。鉴于此,国家一方面广泛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一方面通过教育部下达近视防控率要求,致力于提高全民眼健康。随着我国居民眼健康知识的逐步普及,人们的眼保健观念将不断增强,对眼科医疗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与此同时,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眼科医疗潜在需求将不断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大量基本需求将逐步升级为中高端需求。

从我国民营眼科服务市场规模来看,2016年到2018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1.7%。依据国家卫生健康统计,2018全年各级眼科医院总诊疗达11747.48万人次,其中眼专科医院门诊服务达2932.44万人次,占总诊疗比重约为25%;2018全年眼科出院

589.82万人,其中眼专科医院入院209.4万人,占比约为35.5%;眼专科医疗机构收入总额为265.03亿元。而多层次、精细化是未来医疗发展的大趋势,眼科也不例外。随着患者可支配收入及保健预防治疗需求的增加,对于高端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加。高端服务包括术前咨询、由经验丰富或海外眼科医生实施手术、使用高端医疗耗材及术后追踪体系,这一趋势给了私营眼科服务提供机构更灵活的市场空间。

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公司已在全国多地设立了业务范围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区域性眼科医院,并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在广大患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在部分地区形成龙头优势,是全国民营眼科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全国性眼科连锁机构。

二、能源与钢结构业务:

能源业务以民用气为基础,商用气为中心,车用气业务与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并举。在做好传统燃气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非气业务营销,在成熟加气站点扩建加油业务,设置便利店,同时通过与燃气相关配套生产商的积极合作,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

钢结构业务致力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钢结构建筑事业,专业从事轻钢结构、重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度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及桥梁钢结构的建造。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大部分的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

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

天然气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民经济趋势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得到更深入的推广,行业整体发展势头稳定。

传统钢结构业务受宏观经营周期性变化影响较大,近年,钢结构成为配式建筑是主流应用形式之一。公司拥有专业的钢结构设计院、先进的钢结构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加工基地,公司钢结构业务积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技术研发,充分参与区域装配式建筑规范的制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1,284,867,050.871,175,291,832.629.32%553,994,87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665,393.43-74,821,134.03197.12%5,416,38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28,137.78-79,494,034.4170.53%-43,299,891.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045,976.01321,050,568.95-75.38%121,351,679.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5193.33%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5193.33%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7%-10.28%18.85%0.73%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1,776,181,216.012,670,351,660.83-33.49%1,675,798,21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8,217,712.67811,863,449.109.40%765,382,247.0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91,595,664.30343,349,000.28355,136,735.39294,785,65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6,784.3115,150,643.83110,478,242.41-47,846,70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72,505.4512,582,011.17-9,684,916.42-20,252,72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55,571.4877,893,515.8127,710,297.0941,897,734.5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4,16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5,20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05%129,168,7080质押78,250,000
林春光境内自然人4.88%25,166,64018,874,980质押25,166,640
曾铸涵境内自然人1.18%6,093,7000
王为境内自然人1.15%5,951,7000
徐九丁境内自然人1.08%5,573,6850
KING JOIN GROUP LIMITED境外法人0.99%5,085,1780
乌鲁木齐绿保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4%3,298,9000
新疆德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7%2,925,8100
任智彪境内自然人0.51%2,628,7020
徐韬境内自然人0.41%2,116,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表格中第三大股东曾铸涵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4,4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93,700股;第四大股东王为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435,7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51,700股;第五大股东徐九丁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76,900股,合计持有公司5,573,685股;第九大股东任智彪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28,70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28,702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坚定推进大健康战略

2019年,是公司战略转型巩固提升的一年,在“聚焦眼科医疗业务,加快辅助产业整合”战略思想的指导下,集团2019上半年完成了能源主要业务的整合,下半年推动新视界眼科49%股份收购,实现了集团资源配置的优化,有效提高了资产整体质量,顺利从能源行业向医疗服务行业转型。

(二)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年来,公司顺利完成2019年营业收入指标,实现经营收入12.85亿元,较2018年增长9.32%。医疗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8亿元;能源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7亿元;钢结构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

(三)精耕细作,夯实内生增长

2019年,公司医疗业务在现有市场布局基础上,进一步巩固经营成果,对标优秀企业,并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优化运营体系、创新渠道建设,创新性开展电商及新媒体品牌营销,将营销入口转为口碑出口,实时接受用户反馈,进行CRM管理,以医疗品质拓客,以新渠道降低运营成本。与此同时,在保持白内障专科、屈光专科优势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投入大视光业务发展,提高大视光业务营收占比,初步完成业务结构调整,实现学科均衡发展。公司以科学的管理提升业绩利润,以鲜明的特色稳固行业地位,稳步提高内生经营效益。

(四)完善学科建设,深化院校合作

2019年,公司持续推进专家治院方针,执行院科两级管理模式,加强了亚专科建设,提升机构飞秒白内障、高度近视专科、飞蚊症、糖网病等建设,有力提升了机构整体水平,促使机构医疗质量、学术水平与运营效益齐头并进。同时,公司在1月完成“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上海新视界眼科中心”的挂牌成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助力公司为属地居民提供更为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眼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亦有力增强了公司品牌厚度,向打造精品眼科医疗机构迈进。

(五)深入推广四大管理机制为基础的管理体系

一年来,以目标+预算的资源配置机制,会议+计划的管控机制,数据+报表的分析机制,标准+流程的运营机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得到深入推广。集团公司积极融合手机移动端APP管理,将制度和业务流程融入管理系统,实现高效快速的信息传递、审批决策。集团与各业务单元的空间和地域间隔得到有效解决,高效、快速的管理模式已经逐步建立,集团标准化运营水平大幅提升。

(六)优化激励机制,强化团队建设

2019年,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施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7月,公司首次授予154名激励对象合计12,396,791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高频活动奏响学术强音

一年来,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深怀感恩,回报社会。5月,第三届全国眼科浦江论坛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同济眼底病论坛胜利召开。6月,与美国达视光学设备公司联手打造的中国首家“国际EVO-ICL品质体验中心”挂牌成立。7月,第八期“视界之星全国眼科医师人才培育计划”培训班学员顺利结业。9月,中华医学会第二十四次全国眼科大会在苏州胜利闭幕,集团眼科专家团队共做7场课题分享,75篇学术论文被录用,电子壁报论文交流28篇、列题4篇,书面学术交流38篇。12月,第十期“视界之星全国眼科医师人才培育计划”超乳实训班顺利结业。

(八)社会责任树立新典范

一年来,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深怀感恩,回报社会。公司在全国各地提供就业岗位两千余个。2019年6月,“集善扶贫健康行”凉山州项目启动,公司集中全国专家优势资源,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和手术,共完成9个县共计180多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儿童眼病的筛查工作,有效救助了1586人。2019年7月,受青岛市扶贫办、青岛市李沧区统战部、青岛市李沧区卫健局委托,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联合发起“2019西藏日喀则集善扶贫健康行暨青岛对口援助日喀则桑珠孜区白内障患者大型公益活动”,该活动历时20多天,为日喀则市白内障患者开展手术治疗,共计筛查1000余名患者,实施121例白内障手术,圆满完成援藏任务。

(九)党建文化展现新高度

一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公司党建文化工作成效显著,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全体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团结、拼搏、严谨、创新、忠诚、敬业、乐观、奉献”的企业文化精神,全力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坚决服从新疆工作总目标,筑牢企业稳定发展的根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党支部获评2018-2019年度“两新”组织五星级党组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屈光项目249,937,877.85139,381,370.7255.77%162.49%162.89%0.09%
白内障项目415,617,526.76190,578,478.3245.85%60.61%73.59%3.43%
燃气、油品267,529,761.0065,100,047.5924.33%-15.95%-9.05%1.8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4,112,181.88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209,773,326.70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88,861,868.84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295,083,349.84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2,722,181.88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2,886,519.62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2,684,544.93。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20,000,000.00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120,000,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0,000,000.00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10,000,000.00元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
其他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120,0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
其他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10,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在乌鲁木齐市与新疆火炬签订《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07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光正燃气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在光正燃气分配2018年度利润后,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7,270.00万元。

2019年9月3日该股权转让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光正集团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光正能源,吸收合并后,光正能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母公司光正集团承继; 2019年7月22日光正能源取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新登记内销字 [2019]第005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光正能源因吸收合并予以注销。

3.子公司成都光正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7月9日,经成都光正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成都光正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8月13日,已办妥工商注销登记。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永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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