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乐华 王社坤 余关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