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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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94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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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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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12号《关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40,785股,发行价格每股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15.5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7,711,687.17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288,228.3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9,228.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流动性资金补充15,652.85万元,结余3,584.57万元(其中利息收入8.6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专项账户,活期存款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1906524。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于 2019年 11月 22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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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备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71010122001906524 | 活期户 | 35,845,701.46 | |
合计: | 35,845,701.46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52.8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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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584.57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 19,228.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52.8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52.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228.82 | 19,228.82 | 15,652.85 | 15,652.85 | 81.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9,228.82 | 19,228.82 | 15,652.85 | 15,652.85 | 81.4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584.57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