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就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一)2019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 会议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丘运良 | 11 | 6 | 5 | 0 | 0 | 否 |
(二)2019年,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9年1月4日 |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19年1月7日 |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2019年4月24日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 同意 |
2019年6月14日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 同意 | |
2019年8月27日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的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并利用现场参加会议机会提前对公司进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同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作、募集资金项目、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完善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核查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利用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2019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的知情权。 3、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联系方式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年1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丘运良
2020 年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