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33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克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剑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剑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29,669,777.24 | 588,786,740.59 | -27.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736,360.11 | 23,842,299.97 | 16.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943,871.30 | -14,919,211.17 | -60.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10,721.07 | 217,458,751.65 | -99.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5% | -0.62% | 59.6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13,650,533.51 | 4,421,283,914.00 | -2.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86,078,156.28 | 2,346,518,169.36 | 1.69%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4,976.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883,873.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938,536.6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76,384.3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7,841.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929.36 | |
合计 | 33,680,231.41 | -- |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4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45% | 124,108,239 | 0 | 质押 | 7,100,000 |
张华农 | 境内自然人 | 6.95% | 24,346,237 | 18,259,678 | ||
深圳市雄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5% | 14,168,871 |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8% | 13,927,188 | 质押 | 6,230,700 | |
新余市星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8% | 3,088,616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1% | 1,092,000 | |||
郑虹 | 境内自然人 | 0.28% | 973,100 | |||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920,225 | |||
徐可蓉 | 境内自然人 | 0.25% | 885,641 | 664,231 | ||
熊云 | 境内自然人 | 0.21% | 720,000 | 72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4,108,2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108,239 | |||
深圳市雄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168,8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68,871 |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 13,927,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27,188 |
张华农 | 6,086,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6,559 |
新余市星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88,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8,616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9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2,000 |
郑虹 | 97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3,100 |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20,225 | 人民币普通股 | 920,22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02,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2,180 |
易方达基金-工商银行-易方达基金臻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 | 5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4,4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张华农为一致行动人。徐可蓉与张华农为夫妻关系。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数为21,475,857.44元,上年度末为51,647,839.06元,变动比率为-58%,主要原因系票据背书或到期回款所致。其他应收款:本期数为42,083,513.18元,上年度末为13,993,973.46元,变动比率为201%,主要原因系其他应收转让惠州雄韬股权转让款所致。在建工程:本期数为66,365,787.17元,上年度末为163,415,736.84元,变动比率为-59%,主要原因系转让子公司所致。交易性金融负债:本期数为0元,上年度末为615,000.00元,变动比率为100%,主要原因系远期结售汇到期所致。预售款项:本期数为0元,上年度末为19,798,678.97元,变动比率为-100%,主要原因系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其他应付款:本期数为29,151,327.02元,上年度末为81,756,638.59元,变动比率为-64%,主要原因系转让子公司所致。库存股:本期数为16,817,097.00元,上年度末为33,030,000.00元,变动比率为-49%,主要原因系授予限制性股票所致。营业成本:本期数为432,115,877.64元,上年度末为614,091,821.06元,变动比率为-30%,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公司收入下降所致。管理费用:本期数为46,619,370.19元,上年度末为34,964,925.26元,变动比率为33%,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深圳氢雄业务管理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本期数为11,247,120.94元,上年度末为7,270,324.44元,变动比率为55%,主要原因系公司氢燃料电池研发投入增加所致。财务费用:本期数为10,120,282.21元,上年度末为21,328,506.42,变动比率为-53%,主要受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所致。利息收入本期数为:2,792,865.46元,上年度末为1,581,335.91,变动比率为77%,主要系越南雄韬存出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7,675,009.14元,上年度末为2,630,543.93,变动比率为19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一次性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营业外支出:本期数为3,057,906.55,上年度末为192,745.00,变动比率为1487%,主要系新冠疫情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陈宏先生、罗贤旭先生、赵小丽女士、何天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冯绍津女士、乔惠平女士、刘剑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公司股东提名,推选廖英女士、赵福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柳茂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
议案经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不超99,500.00 万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70,022,641 股。公司把氢燃料电池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股权投资与合资办厂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在氢能产业链上制氢、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整车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卡位布局,旨在打造氢能产业平台,整合和拓展氢能产业链的相关资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氢燃料电池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随着相关项目的逐步建成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维持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已于2020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3 号),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按计划进行中。
3、2020年2月2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雄韬氢恒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开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2019年氢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购车合同书》。随后,广州雄韬氢恒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订单金额为人民币 2,250.00 万元。上述订单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为保障该订单顺利实施,广州氢能团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协调各地生产物资。该订单已2020年一季度交付完成。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 2020年03月03日 | 公告编号:2020-016 |
《关于签订重大订单的公告》 | 2020年03月26日 | 公告编号:2020-019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并公司内部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2日。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19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公告》
(二)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按照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乔惠平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授予数量为1,643,900股,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徐可蓉;张华军;张华农 | 股份限售承诺 | 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也不由雄韬电源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 3、雄韬电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 2014年03月23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若本公司参与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则上述承诺锁定期限的股份为发售完毕的剩余全部股份。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张华农 | 股份减持承诺 | "股份减持承诺如下: 1、本公司作为雄韬电源的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本公司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减持价格应当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具体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4、减持期限:在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公司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雄韬电源上市前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10%;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的2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公司将减持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的30%。 5、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 | 2014年12月03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 |
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雄韬电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雄韬电源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停止行使所持雄韬电源股份的投票权。 (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特此承诺!" |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电源"或"发行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现该申请正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过程中。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发行人13,894,032股,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13.6216%。就本公司所持有该部分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公司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公司作为雄韬电源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本公司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本公司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4、减持期限:在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数量(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所持股 | 2014年12月03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50%。 5、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雄韬电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雄韬电源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停止行使所持雄韬电源股份的投票权。 (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特此承诺!" | |||||
孙友元 | 股份减持承诺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电源"或"发行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现该申请正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过程中。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孙友元(以下简称"本人")持有发行人5,100,000股,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的5%。就本人所持有该部分股票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雄韬电源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雄韬电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本人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本人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本人若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雄韬电源股份,减持价格应当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具体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 2014年12月03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本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4、减持期限: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本人减持雄韬电源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电源上市前本人所持股份总数(股份总数不含公开发售的数量,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9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所持全部雄韬电源股份。 5、本人在减持所持雄韬电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雄韬电源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雄韬电源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应获得的雄韬电源现金分红,归雄韬电源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停止在雄韬电源领取薪酬。 (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停止行使所持雄韬电源股份的投票权。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雄韬电源所有。 (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特此承诺!" |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华农;陈宏;赖鑫华;李健;柳茂胜;罗晓燕;彭斌;史鹏飞;王志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关于稳定股价做出如下承诺: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本公司特此作出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与控 | 2014年12月03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军;王忠年;魏天慧;徐可蓉;衣守忠;周剑青 | 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如需)、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如需)、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的2%,单一会计年度不超过股份总数的5%。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的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彭斌 | 股份限售承诺 | 以下就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雄韬电源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票在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12个月后,本人在担任雄韬电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其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人(直接及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 2014年12月03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雄韬电源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所有未来新聘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招股意向书中做出的承诺,否则公司将不予聘任。 4、若本人(直接及间接)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再作为雄韬电源实际控制人或者职务变更或离职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彭斌 |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承诺 | 本次获配股票自愿按照规定从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2016年08月04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雄韬股份;张华农;陈宏;洪常兵;赖鑫华;李健;柳茂 | 其他承诺 |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企业。公司将持续规范诚信经营发展,努力稳步提升公司业绩。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并鼓励其适时对公司股票进行 | 2015年07月10日 | 作出承诺开始至承诺履行完毕 | 履行完毕 |
胜;柒昕妤;史鹏飞;王志军;王忠年;魏天慧;徐可蓉;衣守忠;周剑青 | 增持。 三、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主动性,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四、在符合法律法规许可且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在公司股价出现大幅度下跌时,积极鼓励控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定维护中国的资本市场稳定,努力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19.58% |
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200 | 至 | 10,000 |
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362.9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氢燃料电池业务经过前期的市场开拓,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沉淀和积累的较多的氢燃料电池订单。在报告期内,将根据客户的交货时间需求完成交付,产生较好的销售业绩及利润; 2、在中国大力发展新基建、5G的国家强力政策的背景下,预计在报告期内,锂离子电池业务将获得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锂电池业务销售额及利润将会大幅度增长; |
3、报告期内,越南工厂订单饱满,销售额和利润大幅度提高;
4、报告期内,努力降低公司产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从而
获得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
5、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系列的开源节流工作,费用支出减少;
6、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在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0,097,675.84 | 1,101,164,128.2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22,415,317.14 | 878,530,091.18 |
应收款项融资 | 21,475,857.44 | 51,647,839.06 |
预付款项 | 243,375,680.50 | 213,397,212.0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2,083,513.18 | 13,993,973.4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78,108,785.15 | 512,440,734.9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9,907,789.83 | 33,407,789.83 |
其他流动资产 | 40,624,233.70 | 49,104,579.90 |
流动资产合计 | 2,898,088,852.78 | 2,853,686,348.60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2,912,866.77 | 79,412,866.77 |
长期股权投资 | 360,951,516.63 | 360,738,141.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0,135,377.89 | 120,135,377.8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61,117,984.35 | 469,732,109.90 |
在建工程 | 66,365,787.17 | 163,415,736.8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9,009,857.66 | 299,286,208.1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201,697.40 | 4,201,697.40 |
长期待摊费用 | 42,955,531.51 | 43,347,366.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911,061.35 | 27,328,060.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15,561,680.73 | 1,567,597,565.40 |
资产总计 | 4,313,650,533.51 | 4,421,283,914.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77,131,245.86 | 708,179,691.2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615,000.00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34,328,550.80 | 580,349,002.65 |
应付账款 | 285,588,567.98 | 397,225,626.48 |
预收款项 | 19,798,678.97 | |
合同负债 | 28,968,826.9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155,114.40 | 32,354,670.28 |
应交税费 | 22,778,533.12 | 28,022,711.19 |
其他应付款 | 29,151,327.02 | 81,756,638.5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79,373.09 | 10,378,232.08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1,481,539.19 | 1,858,680,251.5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4,050,000.00 | 13,300,000.00 |
递延收益 | 39,085,593.23 | 38,041,016.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67,145.02 | 7,385,319.4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502,738.25 | 58,726,335.94 |
负债合计 | 1,771,984,277.44 | 1,917,406,587.4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0,113,207.00 | 350,113,20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22,246,220.01 | 1,234,906,840.71 |
减:库存股 | 16,817,097.00 | 33,030,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33,953,647.22 | 25,682,302.7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683,680.77 | 39,683,680.7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56,898,498.28 | 729,162,138.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86,078,156.28 | 2,346,518,169.36 |
少数股东权益 | 155,588,099.79 | 157,359,157.1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41,666,256.07 | 2,503,877,326.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13,650,533.51 | 4,421,283,914.00 |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1,443,111.24 | 548,067,903.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89,658,650.78 | 480,205,117.29 |
应收款项融资 | 6,590,442.41 | 2,700,000.00 |
预付款项 | 234,627,038.58 | 206,410,618.90 |
其他应收款 | 757,306,071.78 | 703,531,921.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2,430,917.60 | 45,129,569.6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9,907,789.83 | 33,407,789.83 |
其他流动资产 | 2,236,123.28 | 2,126,534.87 |
流动资产合计 | 2,114,200,145.50 | 2,021,579,455.6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74,654,132.82 | 81,154,132.82 |
长期股权投资 | 974,265,704.57 | 995,302,344.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0,135,377.89 | 120,135,377.8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0,367,246.59 | 142,729,051.50 |
在建工程 | 3,174,288.55 | 26,538,267.9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2,947,508.65 | 24,480,539.3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75,627.34 | 1,391,593.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53,292.13 | 18,559,482.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5,773,178.54 | 1,410,290,789.30 |
资产总计 | 3,469,973,324.04 | 3,431,870,244.9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1,500,000.00 | 529,5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15,0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7,000,000.00 | 539,000,000.00 |
应付账款 | 422,596,698.16 | 412,407,328.55 |
预收款项 | 2,179,300.27 | |
合同负债 | 2,179,568.1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76,219.64 | 8,834,707.31 |
应交税费 | 12,799,419.30 | 11,024,031.34 |
其他应付款 | 164,267,612.01 | 195,047,409.4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12,767.13 | 1,912,767.13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6,332,284.40 | 1,700,520,544.0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828,333.23 | 34,401,666.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828,333.23 | 34,401,666.53 |
负债合计 | 1,752,160,617.63 | 1,734,922,210.5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0,113,207.00 | 350,113,20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22,144,091.85 | 1,234,804,712.55 |
减:库存股 | 16,817,097.00 | 33,030,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683,680.77 | 39,683,680.77 |
未分配利润 | 122,688,823.79 | 105,376,434.0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7,812,706.41 | 1,696,948,034.3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69,973,324.04 | 3,431,870,244.9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29,669,777.24 | 588,786,740.59 |
其中:营业收入 | 429,669,777.24 | 588,786,740.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32,115,877.64 | 614,091,821.06 |
其中:营业成本 | 338,895,230.39 | 520,330,148.5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433,498.48 | 5,445,748.33 |
销售费用 | 20,800,375.43 | 29,238,915.76 |
管理费用 | 46,619,370.19 | 34,964,925.26 |
研发费用 | 11,247,120.94 | 7,270,324.44 |
财务费用 | 10,120,282.21 | 21,328,506.42 |
其中:利息费用 | 10,259,609.97 | 11,996,330.93 |
利息收入 | 2,792,865.46 | 1,581,335.91 |
加:其他收益 | 5,873,333.40 | 9,669,733.2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042,097.13 | 19,671,138.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3,560.53 | 3,748,209.0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528,884.9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22,369.8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398.0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557,970.14 | 226,987.44 |
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263,592.01 | 23,791,663.50 |
加:营业外收入 | 7,675,009.14 | 2,630,543.93 |
减:营业外支出 | 3,057,906.55 | 192,745.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880,694.60 | 26,229,462.43 |
减:所得税费用 | 4,871,068.58 | 1,668,382.2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009,626.02 | 24,561,080.1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009,626.02 | 24,561,080.1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736,360.11 | 23,842,299.97 |
2.少数股东损益 | -1,726,734.09 | 718,780.1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418,349.71 | -7,429,289.8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271,344.51 | -7,514,393.4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271,344.51 | -7,514,393.4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271,344.51 | -7,514,393.45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7,005.20 | 85,103.58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427,975.73 | 17,131,790.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007,704.62 | 16,327,906.5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79,728.89 | 803,883.7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 | 0.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 | 0.0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81,448,702.92 | 94,286,526.31 |
减:营业成本 | 63,139,838.32 | 91,199,239.23 |
税金及附加 | 294,012.12 | 507,746.02 |
销售费用 | 7,978,474.06 | 7,484,501.97 |
管理费用 | 17,987,277.50 | 16,765,942.57 |
研发费用 | 7,690,086.18 | 5,774,768.87 |
财务费用 | 6,918,517.16 | 8,716,831.02 |
其中:利息费用 | 6,600,766.80 | 10,325,619.05 |
利息收入 | 1,431,060.98 | 764,995.51 |
加:其他收益 | 5,224,742.87 | 7,324,143.2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778,360.53 | 18,626,769.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3,560.53 | 2,703,839.9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528,884.9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8,732.26 | 2,380,768.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6,347.91 | 226,987.4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918,520.81 | 11,925,050.4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07 | 1,693,950.72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0 | 154,245.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918,579.88 | 13,464,756.19 |
减:所得税费用 | -393,809.85 | 969,165.3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12,389.73 | 12,495,590.8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12,389.73 | 12,495,590.8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
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312,389.73 | 12,495,590.8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6,349,572.59 | 759,705,381.8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77,147.01 | 9,046,207.0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639,613.71 | 40,782,172.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3,866,333.31 | 809,533,761.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6,838,024.84 | 473,446,477.8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381,420.82 | 67,214,745.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027,145.36 | 12,220,631.2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09,021.22 | 39,193,155.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1,755,612.24 | 592,075,009.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0,721.07 | 217,458,751.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03,560.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693,294.88 | 9,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796,855.41 | 49,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54,940.14 | 56,908,587.6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72,516.68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07,229.43 | 203,44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62,169.57 | 262,821,104.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4,685.84 | -213,821,104.3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212,903.00 | 1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0,176,383.22 | 140,590,026.9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899,559.1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5,288,845.38 | 150,590,026.9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1,103,548.15 | 101,996,759.3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878,661.09 | 11,954,947.6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29,164.32 | 8,175,606.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0,211,373.56 | 122,127,312.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77,471.82 | 28,462,713.9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482,023.60 | 1,645,895.7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904,902.33 | 33,746,257.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7,603,728.27 | 835,228,017.9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1,508,630.60 | 868,974,275.0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401,581.62 | 87,542,418.6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34,764.52 | 3,817,557.7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82,579.62 | 13,541,721.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618,925.76 | 104,901,697.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268,565.93 | 91,002,740.7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024,878.19 | 17,228,292.5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7,557.92 | 367,240.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676,305.17 | 16,079,500.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207,307.21 | 124,677,77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8,381.45 | -19,776,076.4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464,8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210,000.00 | 9,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148,526.6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74,800.00 | 79,148,526.6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948,900.53 | 3,016,885.3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49,8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5,000.00 | 203,44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13,700.53 | 206,456,885.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1,099.47 | -127,308,358.6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212,903.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4,041,614.17 | 1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58,590.2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4,613,107.38 | 10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2,002,015.61 | 5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088,216.27 | 10,280,207.5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554,849.50 | 10,841,290.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645,081.38 | 71,121,498.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68,026.00 | 28,878,501.5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06,946.10 | -1,206,793.6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33,797.92 | -119,412,727.2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0,479,520.22 | 409,366,292.1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8,213,318.14 | 289,953,564.99 |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