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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7月5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

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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