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万联证券”)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万联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内部审计部等人员沟通;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取得公司董事会填写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对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填写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序全 胡治平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