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过异议。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姓名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丁虹 | 2 | 1 | 1 | 0 | 否 |
本人对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亲自出席。
二、201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9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详细了解了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行为进行审核,当年度任职期间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董秘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多次进行主动查询,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专项意见。此外,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得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为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还积极推动公司展开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已建立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运作规范,制度健全。但是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规模的不断壮大,对公司规范运作、队伍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应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014299853@qq.com。以上是本人2019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2020年本人将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在本人2019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丁虹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