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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226号

专项审核报告 第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226号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专项审核报告 第2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0年4月27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7.33元,募集资金总额54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6,943,113.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56,886.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4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14,160.67万元,均系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019年度收到的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扣除手续费净额为674.29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7.7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517.05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517.05万元,定期存单为16,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理财为1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50,560.50
减:支付及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2,557.07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122.86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037.81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674.29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34,517.0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517.05
理财产品17,000.00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年5月1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专项报告 第3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号存款类型金额 (元)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337100100100241934活期1,980,730.46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20000040547800028453922活期4,439,800.42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3050122000215694活期8,741,253.32
73050122000243632定期110,000,000.00
73050122000243576定期50,000,000.00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51950188000056036活期8,763.35
合计175,170,547.5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共计17,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
1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4,500.002019/9/172020/3/17
2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02019/12/32020/3/2
3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19/12/32020/3/2
合计17,000.00

专项报告 第4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122.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76号)。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22.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

专项报告 第5页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

情况对照表 第1页

附表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965.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60.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60.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643.902,643.902021年12月不适用
2.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16,698.7016,698.701,940.241,940.2411.62见注释不适用
3.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1,123.0921,123.094,720.434,720.4322.352021年12月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500.007,500.007,500.007,5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7,965.6947,965.6914,160.6714,160.6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47,965.6947,965.6914,160.6714,160.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情况对照表 第2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99.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设计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1,699.2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423.6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4,423.6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6,122.86 万元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7,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公司拟将现有分公司改扩建为设计平台,并新建10家分公司作为设计平台。各设计平台建设周期为一年,在三年内分批进行建设,分批建设情况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一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第二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第三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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