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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文化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2019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巢序(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匡建东、董事徐群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巢序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19年内的各项事项均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会议时间审议内容审议结果
2019年2月10日与会计师审计情况沟通通过
2019年4月24日1、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2、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 3、续聘江苏工作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通过
2019年8月23日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通过
2019年10月28日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通过
2019年12月13日审议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和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经营关系;会计师审计小组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在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提议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其可行并督促公司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0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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