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作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现场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吕廷杰 | 16 | 3 | 12 | 1 | 0 | 否 | 2 |
王化成 | 16 | 4 | 12 | 0 | 0 | 否 | 3 |
胡晓林 | 16 | 4 | 12 | 0 | 0 | 否 | 3 |
李轩 | 16 | 3 | 12 | 1 | 0 | 否 | 3 |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换届选举等重大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关联交易和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发表了相关的事前认可意见。
3、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2019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沟通,保证了2019年度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及有效性,维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行职责时,公司能够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有关人员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5、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并在年报中进行披露。
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与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 王化成 胡晓林 李 轩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