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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28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2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9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0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0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69,563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8,980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晨阳先生、董事高文宝先生、董事历彦涛先生、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故其回避发表意见)。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关系将于2020年6月底消除,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20年1-6月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奕斯伟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分立为北京奕斯伟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自2019年7月起成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以上相关数据为2019年7月-12月数据。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上年发生金额
702 95 467 169,563 14,219 56,446 单位:(人民币)万元
销售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动力、能源等
小计
采购商品及设备 向关联人采购配套材料、设备、动力、能源等
小计
租赁收入 房租、设备租赁收入
小计
接受劳务 接受修理改造、加工服务等
小计
提供劳务 提供修理改造、咨询服务等
小计
合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58,980 106,150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销售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动力、能源等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采购商品及设备 向关联人采购配套材料、设备、动力、能源等
18,0000.08%58.16%
租赁收入 房租、设备租赁收入
接受劳务 接受修理改造、加工代销劳务等
提供劳务 提供修理改造、加工代销劳务等
合计

(1)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对关联方预计的产品销售实际未达成。

(2)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实际对关联方的物业动力能源收入与预计有差异。

(3)公司2019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冠捷集团调整与本公司交易的子公司主体,部分交易未通过本公司的关联方进行。

(4)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于2019年8月消除,此后发生的交易不再作为关联交易统计。

(5)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调整采购需求,部分商品、设备延迟交货,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6)公司2019年度与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对关联方预计的商品及设备采购实际未达成。

(7)公司2019年度与Cnoga Medical Ltd.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受供应商产能影响,实际交易未达成。

(8)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商品及设备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根据生产情况调整采购计划,对关联方的采购实际未达成。

(9)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及部分客户提前退租,在实际租赁业务中部分交易未达成。

(10)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对关联方的租赁收入实际未达成。

(11)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收入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对关联方的租赁收入实际未达成。

(12)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租赁面积减少,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业务量未达到预计金额。

(13)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接受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调整劳务采购进度。

(14)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的差异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实际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达到预计金额。

(15)公司2019年度与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实际与预计差异的原因为:关联方租赁面积减少,实际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达到预计金额。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独立董事核查,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系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差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241,835万元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9月30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715亿元、净资产1,512亿元、营业收入947亿元、利润总额17.5亿元。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兆丰一街27号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18,093万元、净资产16,216万元、营业收入17,949万元、净利润1,519万元。

4、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173.91万美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127,108万元、净资产24,7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0,219万元、净利润1,930万元。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231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5,951万元、净资产万3,821元、营业收入5,718万元、净利润1,212万元。

4、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日常交易正常,往来款项均能按时支付,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104,096.7687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4楼

经营范围:电信业的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642亿元、净资产3,235亿元、营业收入2,905亿元、净利润113亿元。

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26.3889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层2179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和第10.1.6条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有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因上述原因,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将于2020年6月底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64,640万元、净资产6,914万元、营业收入7,244万元、净利润-9,069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Cnoga Medical Ltd.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以色列Or Akiva市

主要产品:无创多参数检测仪、无创组合血糖仪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9年9月30日,Cnoga Medical Ltd. 总资产2,669万美元、净资产2,303万美元、营业收入63万美元,净利润-857万美元。

4、Cnoga Medical Ltd.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2020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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