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笋岗东路3002号万通大厦1201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翔先生主持。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并授权监事会召集人李翔先生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监事会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1)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4)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