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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因公司 2018 年度、 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的有关规定,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龙龙崔红霞、钟小津
办公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3002号万通大厦1201深圳市笋岗东路3002号万通大厦1201
传真0755-281810090755-28181009
电话0755-25516998,281816660755-25516998,28181666
电子信箱dmc@szcbc.comdmc@szcbc.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行车业务、锂电池材料业务、珠宝黄金业务。自行车业务包括生产、装配、采购、销售自

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76,022,687.75119,906,950.34-36.60%137,490,597.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6,905.64-1,591,968.91351.45%1,529,58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70,499.83-1,837,914.46301.03%1,189,700.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91,941.34-9,479,474.1645.49%-3,431,578.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30-0.0029348.28%0.0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30-0.0029348.28%0.0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69%-10.54%-43.15%10.11%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总资产62,733,602.5873,242,960.17-14.35%73,559,96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19,396.3014,306,301.94-50.24%15,898,270.8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1,954,108.2816,320,324.7424,574,484.8113,173,769.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774.37-432,171.801,040,149.76-7,428,10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0,571.37-499,818.801,040,149.76-7,500,25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05,394.21-2,795,862.531,583,584.06-6,474,268.6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0,88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9,77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国晟能境内非国有11.52%63,508,7470--
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89%15,907,8500--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52%13,909,4250--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0%6,626,1160--
李惠丽境内自然人0.71%3,891,1240--
徐洪波境内自然人0.58%3,187,419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4%2,958,6880--
葛志琼境内自然人0.52%2,861,552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47%2,602,4020--
卓润科技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6%2,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李惠丽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纪汉飞的配偶,所持股份为代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突出,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全国人民在中央和各级政府领导下,坚定信心,攻艰克难,开拓进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断巩固和发展。作为传统制造领域的自行车行业延续着人工成本、制造成本、资金成本、材料成本上涨高企的困局。2018年国家相关部局出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新国标的实施,加速了行业洗牌和行业震荡。另外,共享自行车在前两年以资金优势剧烈震荡自行车行业和上游供应链经营的基础上,由于盈利模式缺失和资金链问题,2019年继续对全行业形成较大冲击。与此同时,作为传统制造领域的自行车行业也迎来了《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基本方针指引下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挑战,迎来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发展机会,面临着电商发展对渠道冲击、渠道整合和互联网+的重要机遇挑战。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结构车身、电机、动力电池、控制系统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几大核心部件,深中华长期密切跟进研究其技术发展、应用发展和商业价值,并逐年确定核心部件合格供方名单。作为核心部件之一的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在过去一二十年里主要是铅酸电池,随着新能源技术、新能源材料发展和普及,未来预期将被锂电池规模替代。按照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指引和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调整完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贴近民生服务民生的新标准,提高了锂电池储能应用空间,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由此将迎来新发展阶段。

在此背景下,2019年公司结合重整后自身家底薄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坚持传统业务模式发展为主,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转型,按照业务团队电商化转型和内引外联成本可控方式,积极拓展电商业务模式,实现电商零售业务平稳发展;同时,基于电动自行车业务长期过程中相应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和技术应用等的跟踪研究,在广泛商业接洽和上年业务基础上,继续拓展锂电池材料业务,丰翼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开展珠宝黄金供应链业务,拓展业务维度,于2019年8月与深圳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50万元设立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65%,为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钻金森珠宝持股35%;根据鑫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0年2月双方决定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至2000万元。一方面努力推进公司重组方遴选工作,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期望以此提高公司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

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方面,2016年7月公司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聘请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配合开展各项工作。此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1-2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6.8亿元资金用于“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平台建设升级项目”、拟投入0.7亿元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二次修订稿)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时推出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联金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金稻谷珠宝有限公司共5名特定投资者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在国内传统制造业依然不景气背景下,公司坚持按照《中国制造2025》指引,加快推进自身专业化改造、电商化改造,努力拓展业务维度,丰翼主业,加强结构调整,加强质量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克服新国标实施的行业震荡和共享自行车涨落的行业冲击,努力提升传统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通过各项工作努力开展,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2.27万元,净利润-781.3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8.69万元。

项目期末或本期期初或上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76,022,687.75119,906,950.34-36.60%自行车、锂电池材料业务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68,681,471.12108,071,430.05-36.45%自行车、锂电池材料业务成本下降
销售费用3,178,476.395,933,231.41-46.43%销售收入下降导致营业费用下降
研发费用2,753,277.720.00本期加大自行车业务、锂电池材料业务研发投入
净利润-7,813,881.65-1,880,505.78315.52%营业收入下降,计提减值准备等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6,905.64-1,591,968.91315.52%利润亏损导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利润亏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91,941.34-9,479,474.1645.49%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税款及开展珠宝黄金供应链业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7,577.01-17,293.825,090.16%本期购置固定资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5,000.006,808,378.06-37.21%本期收到质押银行定期存单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
货币资金6,074,367.9118,488,886.26-67.15%缴纳上年度税款、支付到期应付票据、开展珠宝黄金供应链业务
应收账款38,616,523.9329,007,509.0233.13%应收客户货款增加
预付款项938,425.9913,799,753.60-93.20%公司开展锂电池材料业务预付材料款在本期基本完成交货
存货6,078,330.302,386,603.94154.69%主要是子公司库存的珠宝黄金和自行车等
其他流动资产3,318,514.252,266,241.6646.43%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应付票据0.002,000,000.00-100.00%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预收款项1,739,953.80405,779.88328.79%主要是子公司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585,062.756,297,096.28-90.71%本期缴纳上年度税款
少数股东权益4,322,186.792674162.8061.63%主要是新设子公司少数股东持股比例3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46,942,798.665,345,176.9811.39%-44.58%-39.72%0.92%
锂电池材料24,460,850.631,632,080.316.67%-30.52%-45.02%-1.76%
珠宝黄金4,619,038.46363,959.347.88%100.00%100.00%100.0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自行车业务、锂电池材料业务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自行车业务、锂电池材料业务营业成本相应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下降及计提减值准备等。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2019年4月30日,采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本公司执行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末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580,000.00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38,616,523.93元;2018年末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0.00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29,007,509.02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末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580,000.00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32,843,536.70元;2018年末的应收票据列示金额0.00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12,827,954.16元。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末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0.00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10,191,385.23元;2018年末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2,000,000.00 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9,979,010.69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末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0.00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9,002,524.60元;2018年末的应付票据列示金额0.00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0.00元。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合并利润表2019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499,175.17元;2018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1,200,526.41元。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0.00元;2018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14,209.76元。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合并现金流量2019年度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2018年度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度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2018年度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政府补助金额0.00元。

(2)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执行规定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科目列示。合并利润表2019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2,533,065.87元。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2,150,073.55元。

(3)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准则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执行规定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规定对

财务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本公司与深圳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股权65%,深圳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持有股权35%,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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