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清、马志强、王天鹏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