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美医疗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与贷款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枝江农商行”)申请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并在综合额度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抵押贷款等。同时为综合额度内授信与融资提供担保。
以上综合额度授信与贷款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枝江农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自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存款业务
2020 年公司拟在枝江农商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30 日注册地:湖北省枝江市友谊大道59号法定代表人:杨国祥注册资本: 59789万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并任公司董事的股东陈浩华担任枝江农商行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枝江农商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与依据
公司与枝江农商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枝江农商行或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影响
公司与枝江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营业务也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同意奥美医疗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 于 乐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