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赖泽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赖泽娜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赖泽娜女士简历 :女,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法务部主管;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业务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泽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赖泽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传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laizn@udcgrou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1104室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