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0)11009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嘉信”)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0)110061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说明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11.1所述,由于华谊嘉信在(1)关键财务比率不佳(如资产负债率高达93.43%),(2)近三年持续经常性损益为负等方面有迹象表明可能导致对华谊嘉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华谊嘉信在(1)关键财务比率不佳(如资产负债率高达93.43%),(2)近三年持续经常性损益为负等方面有迹象表明可能导致对华谊嘉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华谊嘉信管理层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评价了持续经营能力,并认为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11.1“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
应对计划,已清楚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依据我们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证据,我们认为华谊嘉信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的规定,我们对华谊嘉信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谊嘉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以及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内部使用,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众环专字(2020)110098号的签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 罗跃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毅凯
中国·武汉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