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以下简称“咸宁农行”)签署《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奥瑞金”)与咸宁农行签署8,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777587381G
注册资本:壹仟零陆万零柒佰柒拾伍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沈陶
营业期限:2005年09月15日至2045年09年15日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贺胜路8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金属容器、吹塑容器并销售本公司产品、道路货物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湖北奥瑞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13,693.31万元,净资产205,522.42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3,300.07万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42,545.62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
2. 保证金额:本金8,500万元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批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5,94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9.96%;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9,842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1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保证担保合同。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