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金亚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2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熊建新 | 郑灿灿 | ||
办公地址 | 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信息园西路81号16层1-2号 | 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信息园西路81号16层1-2号 | ||
传真 | 028-68232100 | 028-68232100 | ||
电话 | 028-68232103 | 028-68232103 |
电子信箱 | stocks@geeya.cn | stocks@geeya.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传统业务方面
1、概述
金亚科技的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系统前后端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并致力于为广电运营商提供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前端和后端中所有核心软硬件产品。公司为积极应对“三网融合”带来的市场变化,依托产业格局的调整,紧跟运营商布局与规划,通过内生和外延式产业升级发展,致力于形成“内容+平台+终端+应用”的产品和服务新格局,继续为运营商及其他客户做好产品与服务。
2、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
随着数字电视产业双向化、宽带化、高清化、智能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融合转型已成为发展的主旋律。广电运营商一方面努力加快有线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努力实现互联互通,从技术和业务双重层面挖掘智慧化、融合化潜力,打造新时代有线网络的新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内容升级,布局教育、电竞、健康、娱乐等市场,以差异性、独特性、丰富性为原则打造新视听内容,逐步实现由业务单一的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而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则继续加快战略转型,以 IPTV 机顶盒为载体借由高速光纤网络,为广大数字家庭用户提供丰富多样的互动业务。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公司正在历经从一家传统设备供应商转变为向运营商提供设备、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增值业务的综合服务商。
(二)互联网增值业务
随着信息技术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度越来越高,生活数字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人们对数字生活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此,各大运营商将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有机结合,以用户需求为核心,提供精准化内容,有效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多样多变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
公司正不断努力从传统硬件设备及运营商系统软件供应商角色向增值业务内容、平台服务转型升级,形成“内容+平台+终端+应用”的产品和服务新格局,引领公司实现内容资源、应用服务与用户之间的无缝衔接,为用户提供极致体验,并最终通过增值服务或基于大数据的信息精准推送等多维度实现收益。其中,围绕运营商的电视增值业务来布局泛家庭互联网的生态,由金亚科技全资子公司致家视游开发完成的“家魔方”增值业务平台和胜堂电竞视频增值业务,结合公司数字终端硬件设备和电竞资源,共同为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宽带运营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三)OEM、ODM代加工业务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多年电子类产品加工的生产经验和制造优势,积极发展多元化生产,提供ODM、
OEM类型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已与20余家电子产品开发公司合作,产品涉及智能水电气表、气体检测设备控制、母婴用电子产品、楼宇门禁控制等。共加工超过70万套(片)产品,生产注塑产品330余万套件。公司2019年度代工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13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3,246,329.37 | 13,157,424.28 | -75.33% | 22,919,32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222,921.06 | -23,206,775.83 | -69.01% | -186,939,46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989,777.65 | -62,688,155.64 | 36.21% | -190,392,34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6,214.38 | -26,410,265.29 | 88.50% | -33,014,164.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40 | -0.0675 | -69.01% | -0.54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40 | -0.0675 | -69.01% | -0.54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00% | -14.33% | -15.67% | -70.01%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 | 183,023,263.62 | 219,206,794.07 | -16.51% | 310,909,49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1,132,791.29 | 150,355,712.35 | -26.09% | 173,562,488.18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66,840.21 | 739,201.00 | 1,137,438.65 | 802,849.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752,413.20 | -7,003,230.94 | -5,009,205.96 | -18,458,07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058,735.74 | -7,038,650.94 | -4,979,749.29 | -19,912,641.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2,170.20 | -4,048,438.56 | 1,243,367.29 | 1,281,027.0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 44,90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 | 44,90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 | 0 |
股股东总数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股股东总数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周旭辉 | 境内自然人 | 27.98% | 96,251,220 | 0 | 质押 | 92,016,640 | |||||||
冻结 | 96,251,220 | ||||||||||||
王仕荣 | 境内自然人 | 5.38% | 18,490,680 | 0 | 冻结 | 14,950,000 | |||||||
丁先发 | 境内自然人 | 1.24% | 4,268,300 | 0 | |||||||||
蒋忠平 | 境内自然人 | 0.44% | 1,526,855 | 0 | |||||||||
阿里甫·提力瓦力地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188,800 | 0 | |||||||||
俞步峰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075,900 | 0 | |||||||||
毛瓯越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039,380 | 0 | |||||||||
李建国 | 境内自然人 | 0.27% | 931,200 | 0 | |||||||||
唐勇 | 境内自然人 | 0.25% | 870,680 | 0 | |||||||||
王建良 | 境内自然人 | 0.24% | 833,4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仕荣为周旭辉姐夫,两者互为家庭关系成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公司整体发展状况概述
随着三网融合、媒体融合进程的深化推进,有线电视行业传统的封闭状态已被打破,广电运营商面临严峻的行业挑战,市场竞争依旧激烈。受退市风险影响,公司出现信用等级下降、投标资格受限等情况,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公司一方面加强新业务、新技术的开拓与创造,继续为通信运营商提供优质增值服务。另一方面借助自身制造优势,大力发展代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24.6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33%,主要为销售规模下降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2.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9.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113.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6.09%。
(二)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回顾
1、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通过持续的战略资源配置及研发投入,打造“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产品和服务新格局,引领公司实现内容资源、应用服务与用户之间的无缝衔接,为用户提供极致体验,并最终通过增值服务或基于大数据的信息精准推送等多维度实现收益。由金亚科技全资子公司致家视游开发完成的“家魔方”增值业务平台和胜堂电竞视频增值业务,结合数字终端硬件设备和电竞资源,助力通信运营商为用户提供更多内容及服务。
2、公司具有多年电子类产品加工的生产经验,从注塑机壳制造、SMD元件贴装,部件生产,整机生产等方面的生产能力一应俱全。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多年电子类产品加工的生产经验和制造优势,积极发展多元化生产,提供ODM、OEM类型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已与20余家电子产品开发公司合作,产品涉及智能水电气表、气体检测设备控制、母婴用电子产品、楼宇门禁控制等。共加工超过70万套(片)产品,生产注塑产品330余万套件。公司2019年度代工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13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设备收入 | 574,385.93 | 590,597.19 | -2.82% | -94.96% | -95.17% | 4.55% |
其他收入(代加工) | 2,046,645.47 | 6,148,768.89 | -200.43% | 136.15% | 110.39% | 15.50% |
软件销售及服务(增值业务) | 340,172.91 | 532,273.64 | -56.47% | -61.92% | 33.85% | -201.78%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随着三网融合、媒体融合进程的深化推进,有线电视行业传统的封闭状态已被打破,广电运营商面临严峻的行业挑战,市场竞争依旧激烈。受退市风险影响,公司出现信用等级下降、投标资格受限等情况,销售规模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2.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9.01%;实现营业收入为324.6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75.33%,营业成本为7,398,426.2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44%。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因业绩亏损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13.1.5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因上市规则 13.1.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因此公司股票可能在2019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二)因涉嫌欺诈发行罪导致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于2015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 151003号)。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5年6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64)。2017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7]124号)。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4日就该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92)。2018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10号)。公司已于2018年3月7日就该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22)。
2018 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创业板函【2018】第40号),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公司继续维持停牌状态,待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后,依据新规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a.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 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b.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c.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d.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