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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0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模式、资产及主业运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等因素,董事会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03,461,467.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8,410,098.49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089,018,199.82元。若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3,635,23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69%,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6.69%,略低于30%,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稍有差距,其主要原因为: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及自身经营模式

本公司为商贸企业,以实体零售为主,采取自营、联营、租赁三种经营模式,通过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商超连锁三大经营体系围绕主业开展业务。

行业的发展受市场影响较大,与宏观调控、社会购买力及居民收入水平等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尽管受当前实体经济增速放缓、消费需求不旺、电商发展迅猛、实体商业竞争依然激烈等诸多因素影响,但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相应的政策调节力度,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到突出的位置,在国际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内需特别是消费对于稳定经济运行的作用力明显提升,且商贸业是永续的、对民生具有重要作用的行业,在行业中做精、做大、做多、做强,是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因此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主业运营情况

公司经营时间较长,目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随着公司资产、业务规模及主业运营发展的增长,需要大量的运营资金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为推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2019年相继对6家子公司进行了10亿余元的增资,对子公司的经营支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良性发展。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差异化经营,根据门店所在区域、消费群体的特点等,有针对性的进行人、货、场的重组、整合、优化,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回报。因此主业发展需要较大资金支出。

(三)公司发展布局及资金需求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市场战略布局。为强化公司发展的后续支撑,构筑公司发展壮大的稳固基础,在综合分析市场精准研判后,谨慎、有序推进长春欧亚商都三期续建项目、辽源欧亚购物中心二期、梅河购物中心二期等项目,实现公司的规模储备,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动力提供可靠保障。因此项目建设需要较大资金支出。

(四)公司盈利水平及利润分配

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分红 年度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年4.0063,635,230.00238,410,098.4926.69
2018年3.9062,044,349.25259,778,924.6623.88
2017年3.7058,862,587.75305,182,563.2419.29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84,542,167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8.91%,符合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九条利润分配第(二)款利润分配政策及条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

定。公司自2000年以来连续现金分红19年,并呈递增态势,实现了现金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成长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拓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满足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偿还债务、支持流动资金需求等,有利于提升现有经营门店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的经营稳定,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九届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到会7人,视频2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持续回报,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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