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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2月29日证监许可【2015】311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德威新材于2016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428,95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4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6.84元,扣除承销商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7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239,996.84元,已于2016年3月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57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账号为81120010134000969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账号为3225019973370000002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城北支行账号为1053660104001590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账号为1102240829003159952、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账号为0165015080009390、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账号为016501508000963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账号为811200101310014292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城北支行账号为1053660104001636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账号为110224082900316196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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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8112001013400096908 | 95,999,996.84 | 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8112001013100142920 | 0.0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2250199733700000024 | 100,000,000.0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城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536601040015909 | 100,000,000.0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城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536601040016360 | 0.00 | 0.00 |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0165015080009390 | 100,000,000.00 | 0.00 |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0165015080009638 | 0.0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02240829003159952 | 200,000,000.0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02240829003161968 | 0.00 | 0.00 |
合计 | 595,999,996.84 | 0.00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09月28日、2018年09月28日、2018年10月24日、2016年06月03日办理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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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金额 |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 |
(1)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 157,477,153.25 |
(2)补充流动资金 | 164,206,708.26 |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275,058,900.00 |
减少项合计 | 596,742,761.51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 2,511,381.93 |
财务费用净收益 | 2,511,38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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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9,424.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9,674.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9,674.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6年度: | 54,354.40 | ||||||||||
2017年度: | 4,841.01 | |||||||||||
2018年度: | 478.87 | |||||||||||
2019年度: |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高压电缆绝缘料等新材料项目 | 高压电缆绝缘料等新材料项目 | 43,000.00 | 43,000.00 | 43,253.61 | 43,000.00 | 43,000.00 | 43,253.61 | -253.61 | 100.00(注)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16,420.67 | 17,000.00 | 17,000.00 | 16,420.67 | 579.33 | 不适用 |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59,674.28 | 60,000.00 | 60,000.00 | 59,674.28 | 325.72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设备已陆续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再投资于募投项目,故实际投资额超出了承诺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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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5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505.89万元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930号《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11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以1,800万元购买工银理财共赢2号(定向江苏)2013年第37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持有份额封闭7天后可赎回),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50%。2016年12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以3,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V”12周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为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84天投资周期),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8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上述理财产品于2017年2月到期并全额赎回。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6,708.26元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 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共计599,999,996.84元,支付的发行费用为5,760,000.00元。发行费用包括在募集资金到位时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扣除的证券承销费、保荐费共计4,0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用1,360,000.00元,律师费用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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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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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2)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 | 2018 | 2019 | ||||
1 | 高压电缆绝缘料等新材料项目 | 26.87% | 10,011.44 | -1,542.31 | -2,648.12 | -2,343.26 | -6,533.69 | 注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年承诺效益是指生产期(包括达产期)的年平均效益,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2016年度至2019年度,项目产能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30%、70%和90%,2019年度开始达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项目效益尚未完全体现。项目投产以来,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逐步提高,但是由于项目在投产初期的设备调试周期、产品认证周期较长,项目稳定性和效率提升需要时间积累,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也相应大幅增加,项目效益尚未完全释放;随着项目运行进入稳定期,预计项目效益将逐步提升。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设备已陆续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其中汽车线用PVC电缆料生产线、环保型特种PVC电缆料生产线及硅烷交联电缆料生产线于2016年投产,累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5.66%、39.46%及23.01%。高压电缆绝缘料生产线于2017年投产,其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0.78%。综合测算上述生产线综合累计产能利用率为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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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设备已陆续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6年5月开始逐步投产,根据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承诺的达产进度,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承诺效益和实际效益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
主营 收入 | 40,200.00 | 2,193.05 | 93,800.00 | 35,525.62 | 120,600.00 | 31,144.63 | 134,000.00 | 18,011.30 |
净利润 | 1,656.52 | -904.86 | 4,529.57 | -1,542.31 | 9,058.37 | -2,648.12 | 11,664.88 | -2,343.26 |
注:依据可行性分析报告,投产第1年(2016年度)达到设计能力的30%,第2年(2017年度)为70%,第3年(2018年度)为90%,第4年(2019年度)开始达到设计产量。2016年度至2019年度承诺效益系依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测算。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投产初期的设备调试周期、产品认证周期较长,项目运行稳定性和效率提升需要时间积累,虽然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逐步提高,但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也相应大幅增加,项目效益尚未完全释放。高压电缆绝缘料生产线和汽车线用PVC电缆料生产线均采用国际先进的瑞士BUSS生产线。其中高压电缆绝缘料生产线是国内领先的生产线,使用的设备和生产工艺无成熟的经验可供参考,主要的配套机器设备均为国外供应商,安装调试均需要国外设备供应商的相关人员参与,且涉及的设备供应商较多,客观上造成了调试周期延长的情况;汽车线用PVC电缆料的检测及认证因认证过程较长,且需完成质量体系认证后才可销售 ,导致项目产生效益相对滞后。2019年度,由于项目前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公司自有资金紧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满足募投项目营运资金的需求,从而效益未能达到预期。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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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