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2019.4.1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2019.4.2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2019.8.1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19.10.29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019.11.1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19.12.2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2、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在 2019年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运行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19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无明显迹象表明上市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以及再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5万张,合计65,5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总部基地建设、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1日上市。
7、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