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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达到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2,350股。(其中3位离职人员持有的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36,000股,剩余5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期解锁期限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86,350股)进行回购注销。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2,35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05,823,700股减至104,901,35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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